
为了家庭幸福,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盲驾”入法大有必要,立法规制“盲驾”行为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李红军
开车时玩手机发消息,不仅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而且可能在短时间内处于“盲驾”。“盲驾”是指在驾驶中玩弄手机和手持终端的相关行为。“‘盲驾’实际上比‘醉驾’更具危险性。”全国人大代表、全国道德模范张青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此,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张青彬建议将“盲驾”行为视为“危险驾驶”并进行严厉查处。
当下社会,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低头族”们越来越多。驻足公交车抑或车站码头候车室人们会发现,一个个“低头族”在把玩着手机,乐此不疲,手机已经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然而,“低头族”已不再局限于公共场合,在开车过程中也有很多人沿袭了这种“手机依赖”,致使汽车处于“盲驾”状态,十分危险。
如果说“盲驾”在慢车道上行驶车速不快尚属于可控范围的话,在某些高速路上根本难以驾驭,即便踩到急刹车也往往处于失控状态,人的反应速度根本抵不上汽车的速度。前些年媒体曾经报道说,某公交司机在高速路上因把玩手机结果导致车毁人亡,十几个人死于非命,教训十分惨痛。
当今醉驾入刑已成为司法实践,酒后开车已成为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但是对于“盲驾”还只是限于罚款和扣分上,显然这样的处罚失之偏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但没有将“盲驾”的有关表述列入。一边开车一边玩手机,驾驶员的精力集中在手机上,实际上汽车已经处于“盲驾”状态,如此,又怎能保证个人和他人安全?车速达到100迈以上,应急处置是没有作用的,这一点必须洞悉到。刑法中有个“危险驾驶罪”,是否将“盲驾”列入“危险驾驶罪”范畴?值得考量。
立法规制“盲驾”行为势在必行。一方面,作为司机要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在驾驶过程中集中精力,不接听电话,不玩手机,并成为一种驾驶自觉;另一方面,应该通过立法将“盲驾”行为入刑,像酒后驾驶那样,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就要承担法律后果,该判刑入狱的判刑入狱。改变过去的扣分罚款做法,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和威慑力。唯有体现法律的刚性约束,人们才会心有忌惮,以儆效尤,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整治“盲驾”行为刻不容缓。张青彬代表建议将“盲驾”行为视为“危险驾驶”并进行严厉查处,顺民心,合民意,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共同心声,希望有关部门认真听取这个建议,及时进行立法。为了家庭幸福,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盲驾”入法大有必要,立法规制“盲驾”行为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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