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云南网邮箱 云报邮箱
云时评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彩云网评 >> 云时评 >> 正文
【地评线】彩云网评:别让槟榔盯上青少年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2日 17:43:28  来源: 云南网

补齐监管制度短板、补齐健康教育弱项、全域整治销售乱象,才能切实守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便利店中与普通食品混放售卖的槟榔。读者供图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何冠军

  近期,不少读者、网友向人民日报留言反映,多地学校周边分布着大量槟榔销售点位,青少年学生可轻易购买食用,部分学生因长期嚼食槟榔出现严重健康问题。对此,众多读者与专家纷纷呼吁,持续强化学校周边槟榔销售乱象的监管力度。

  医学研究证实,嚼食槟榔会造成口腔黏膜纤维化、牙齿磨损、颌骨发育异常等问题,这类身体损伤具有不可逆性,还会大幅提升口腔癌患病风险。同时,槟榔含有的槟榔碱具有神经兴奋作用,青少年心智尚未发育成熟,极易对槟榔产生依赖,且成瘾后难以戒除。一旦沾染“槟榔瘾”,不仅会持续损害身体健康,还会严重干扰日常学习与正常社交。

  槟榔危害早已明确,但目前我国暂无专门针对未成年人、校园周边禁售槟榔的明确法规条文。监管层面的制度空白,导致相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槟榔售卖行为时,态度模糊、举措摇摆。即便群众针对商家售槟榔行为投诉举报,往往也只能得到“暂无明文禁售法规,无法查处”的答复。监管留白让不法商家有恃无恐,纵容了校园周边槟榔销售乱象滋生蔓延。

  针对向未成年人售卖槟榔的乱象,有专家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槟榔与烟酒并列,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槟榔,并配套设立相应处罚细则。但法律的修订与落地并非一蹴而就,在新规出台前,市场监管工作绝不能停滞缺位。事实上,国内多地已率先开展整治行动,福建厦门、四川广元、辽宁抚顺等城市,通过出台政府规章、开展专项执法、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全面禁止校园周边售卖槟榔,或划定校园周边200米为重点管控区域,相关治理举措已取得良好成效。

  国家层面也早已释放整治信号。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正式将“食用槟榔”剔除目录;2021年进一步明确,槟榔制品不得作为食品经营,经营者禁止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摆放、销售槟榔制品,且槟榔售卖区域需与食品经营区域保持物理间隔。

  因此,针对当下部分商家将槟榔与普通零食混放售卖、推出“再来一包”等抽奖营销活动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的违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需加大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力度,从严查处将槟榔伪装成食品销售的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消费市场,筑牢未成年人健康防护的第一道防线。与此同时,健康教育的缺失也是青少年误食、滥食槟榔的重要诱因。当前部分家庭与学校过度侧重学业成绩,忽视常态化、具象化的健康科普教育,导致学生对槟榔的长期危害认知浅薄、防范意识薄弱。此外,各大短视频、电商平台上,以探店测评、试吃体验为噱头的槟榔营销内容泛滥,持续对青少年形成不良信息误导。对此,学校与家庭需强化联动协作,将槟榔危害科普纳入常态化健康教育课程,帮助青少年深刻认清槟榔危害,从思想认知上搭建起抵御槟榔诱惑的“防火墙”。

  槟榔虽小,祸患无穷。补齐监管制度短板、补齐健康教育弱项、全域整治销售乱象,才能切实守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彩云网评所登载的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欢迎关注彩云网评,投稿邮箱yncywp@163.com,稿费从优。

责任编辑:袁泽玉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