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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彩云网评:鹅腿阿姨“翻车”寒了谁的心?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1日 17:50:07  来源: 云南网

人情味是加分项,但货真价实才是根本。消费者的宽容与善意,从不是为欺骗买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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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陈长

  近日,曾因清华、北大、人大三校学子热捧而爆火的“鹅腿阿姨”陈秀凤,被曝长期售卖的16元鹅腿实为鸭腿,引发广泛争议。面对质疑,当事人发布群公告称,其最原始的食材是鹅腿,现已断货15年,目前的原材料是鸭腿,没有故意欺诈。

  此言一出,舆论哗然。最感到心寒与错愕的,莫过于那些曾真心认可“鹅腿阿姨”的学生们。从2018年起,这位摊主就在北大、清华、人大等高校附近售卖烤鹅腿,后来逐渐发展成学生提前微信预定付款、晚上定时送到“交货地点”的方式销售。相关视频登上热搜后,陈秀凤甚至受邀参加在北京大学举行的“2024青年创投女性发展论坛”作分享。学生们之所以愿意为她“买单”,不仅因为那份烤腿的味道,更是对劳动者勤劳朴实的共情与信任。如今被告知十几年来吃的都是鸭腿,这种被“背刺”的感觉,远比几块钱的差价更让人难受。

  或许有人会说,“鹅腿阿姨”仅是一个名号或昵称。就像“鱼香肉丝里没有鱼”“老婆饼里没有老婆”一样,何必较真。要知道,传统菜品名称经过长期民俗沉淀,早已形成全民共识,消费者购买“鱼香肉丝”时不会真的期待吃到鱼肉,不存在认知偏差问题。但“鹅腿阿姨”则不同,“鹅腿”二字直接指向食材品类,已成为消费者下单的核心依据。更何况“鹅腿阿姨”在各种群公告与宣传词中多次明示真实材料为“鹅腿”,后期仅用“阿姨烤的辣腿”“阿姨烤的不辣腿”等模糊表述回避食材标注,十多年未主动告知原料变化的事实。显然,这已不是命名习惯的问题,而是有意利用信息差进行误导,可谓实打实的货不对板。

  从法律层面来看,此类行为已触碰多条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鹅腿与鸭腿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食材,批发端仅成本价就至少差了2倍。商家以鸭腿冒充鹅腿售卖,已涉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构成消费欺诈。

  目前,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正在对其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进一步核查,下一步将依法依规处置。但公众期待的不仅是处罚结果,而是对市场诚信的一次深层唤醒。此次风波都为所有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当下短视频、社群团购降低了个体摊主出圈门槛,流量可以快速扩大客源,但也意味着经营行为置于全民监督之下,名字叫得越响,越不能透支消费者的信任。经营者必须摒弃侥幸心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与经营规范,将真实标注商品成分和名称作为底线。与其在事后辩解打圆场,不如在经营中坦诚相待,把功夫下在提升品质和服务上来。

  人情味是加分项,但货真价实才是根本。无论生意大小,都需在法律的阳光下,坚持货真价实、诚信经营。毕竟,消费者的宽容与善意,不是为欺骗买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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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纳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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