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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猎奇”营销污染童真便利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7日 10:27:25  来源: 法治日报

  原标题:防范“猎奇”营销污染童真

  “六一”国际儿童节将至,儿童消费品迎来选购高峰。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发布六项消费提示,提醒家长关注儿童食品包装,警惕“猎奇”营销误导。

  近年来,儿童零食市场的“猎奇”营销手段层出不穷,有的已远超趣味范畴:“艳遇丹”“脑残片”“母猪饲料”等恶俗名称被随意套用在糖果零食上;部分产品模仿药瓶包装,标注“一天一粒、坚持服用”字样。近期校园周边甚至出现外形与香烟高度相似的棒棒糖等“恶搞”食品。此类产品会给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传递不良暗示,弱化其对烟草等有害事物的认知防线。

  儿童食品的包装与命名可以追求创新创意,但必须坚守法律底线与公序良俗。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玩具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广告法强调,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广告,不得含有劝诱消费及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

  防范“猎奇”营销误导、守住童真,需要全社会协同发力。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责任,做好孩子消费安全教育,摒弃对“猎奇”包装的盲目追捧,发现违规产品及时举报。商家应强化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守住营销的法律和伦理底线。电商平台要严格核验商家资质,从源头阻断违规商品线上流通渠道。监管部门需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儿童食品承载着童年的纯粹美好,不该被“猎奇”营销污染。只有商家守底线、平台把好关、监管亮利剑、家长善引导,多方合力织密未成年人消费安全防护网,才能让“猎奇”营销无处遁形,护航少年儿童在清朗、健康的环境下茁壮成长。(林楠特

责任编辑:纳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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