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315,每年这个时候各行各业都会来一次彻底的“大清扫”。但是,行业消费维权那么多,却少有人关注房地产领域。
烂尾楼是城市的伤疤,这道伤疤最直接的受害者无疑是的购房者。作为一种消费行为,买房是每个人一生中的大事,多数人除了希望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也期待通过买房带来一个更有品质的美好生活。为此,有的花光一生积蓄,有的跟亲戚朋友借贷,有的则掏空了“六个钱包”。但烂尾楼毁了他们的梦想,当初有多期望,如今就有多失望!更有甚者,遇到烂尾十多年依然等不到交房那一天,无奈之下只能住进没水、没电、没气、没电梯的烂尾楼里过生活。
“买房看运气”本就不是健康的市场状态,消费者不该承担这样的风险。近年来我们看到了司法层面对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努力。比如,就一起楼盘烂尾无法交付的案件,浙江省嘉兴中院判决购房者不用归还剩余银行贷款;最高法也在一起购房金融纠纷案件中,判决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情况下,支持烂尾楼业主退款,房贷由开发商承担。但从目前公开信息来看,很多停贷断供案件中,购房者并没有得到更多支持,一旦停贷个人依然面临征信受到严重影响的风险。停贷是购房人面对烂尾的“自救行为”,可这样的自救实属讽刺和令人感慨。
“解铃还须系铃人”,化解烂尾楼还是要从源头发力。这几年,有关部门在化解、防范烂尾楼问题上不能说不尽心尽力,出资金、找措施,烂尾楼整治工作确实也有了一定成效,可是问题并未根治。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当下各地都是采取“一边化解一边预防”的方式,这样的规划自然是没有问题。可是,住房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经济发展,各地不妨在民生的这一头有所“倾斜”,率先解决好拿不到房的业主们的问题,只有把历史遗留积压问题清除干净,房地产发展也才能健康、有序,经济发展才能上得去。
住房是最大的民生,那些因为楼盘烂尾但无法停贷的业主们,面临钱房两空境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不能忽视了这一群体。
统筹:刘红 张正
策划:李榆林
漫画设计:何沐
文案:许芸翡
出镜:周超
拍摄/剪辑:纳子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