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丁慎毅
“‘博物馆之夜’是近年来深受群众欢迎的博物馆文化活动,但云南在这方面显然尝试不够。”1月29日,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陈俊骢建议,云南省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开放夜场,可以让文化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齐头并进。(1月30日云南网)
博物馆是凝聚历史与文明的殿堂,是一座城市文化神韵之所在。作为公共文化机构,博物馆在有条件的前提下适时开设夜场,是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在要求。从另一方面来说,开设夜场对于博物馆自身来讲也并非毫无益处。例如,博物馆举办夜场活动所得的门票收入将增加博物馆收入,还能为博物馆带来新的观众群体。这样的双赢,可以从多个角度体现。
长远看,博物馆夜场增加了当地居民夜晚休闲活动的选择,丰富了城市居民的夜生活类型,也有利于促进社会文化的建设。短期来说,至少能够让更多公众有机会走进博物馆,满足这部分人的文化需求。
例如每到寒暑假,参观博物馆,领略中华历史文化,已经成了中小学生作业的“标配”,可周末博物馆内游人太多,工作日多数博物馆17时前关门,此时家长又都没下班,这个“时间差”使中小学生的作业完成得有点儿难。博物馆开放夜场,恰恰解决了这一问题。
从促进消费来说,“夜间消费场景”正在被商业创新者们不断挖掘,近年来,南京、天津等多个城市出台了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相应措施。博物馆开放夜场对夜间消费的促进,甚至还会更好地发挥出云南的旅游优势。
那么,博物馆开夜场是否可行?这在技术上没有难度,正如陈俊骢委员所说,目前,国外博物馆早已有常态化的夜间开放先例,我国也已有少量博物馆尝试开夜场,深受群众欢迎。
陈俊骢委员为此提出四点建议:考虑在云南省的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尝试开放夜场;把一些书法绘画雕塑等文化类“静吧式”展览纳入到展馆的公共职能中;博物馆夜场可以举办艺术沙龙、专家讲坛、邀请中小学生走进博物馆等一系列研讨学习活动;博物馆的夜场常态化。
在笔者看来,评价一座博物馆,不仅要看它拥有什么资源,更要看它用这些资源为公众做了什么,还能通过共享而衍生出什么。博物馆开放夜场不仅值得尝试,这一思路还可以再放大一些,扩展到更多公共文化场馆。这对城市文化和社会文明的提高,有百利而无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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