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符金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多次强调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重要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在思、悟、行中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推深做实,做学习党纪、贯彻党纪、执行党纪的排头兵。
真学勤思,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习与思考向来就是一道多重统筹题,运用到党纪学习教育中,就是不但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还要在学习中紧紧抓住党纪的主旨要义,知行知止、令行禁止。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与思考,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条例》划出“红线”、标出“禁区”、列出“负面清单”,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习贯彻上下功夫,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正反结合学,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检视不足,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做到勤学勤思、学有所获。
真学深悟,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提高学习质量,就要时刻保持学习状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准确、全面、深刻体悟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意义、丰富内涵上下功夫。除此之外,还要在融会贯通学上下苦功,真正做到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加强在工作中的思考和对以往监督检查以及查办案件的复盘分析,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真学笃行,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党纪学习教育的关键是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新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目标任务,紧扣重点工作,在学习中埋头苦干,真正做到以学促行、以学促干;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勇于自我革命、敢于善于斗争,严格执纪、精准执纪,既带头遵守党纪、学纪学法、守纪守法,又从严从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严把政治关,严防“低级红”“高级黑”,不搞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那一套,不随意增加“自选动作”,在学习和掌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上见实效。
纪律教育是一项长期工程,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带头做,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能力,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示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