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有每一次微小的正义都能被低成本地伸张,社会才能以更加文明的姿态前进。
陈先生在店里张贴多张逃单顾客的监控截图。图源:纵览新闻
云南网评论员 许芸翡
4名顾客逃单,浙江台州一餐饮店老板将他们照片未打码张贴在店内,并发到网上。有人表示支持,认为店家做生意不容易,逃单不应该,也有人指出张贴顾客照片,涉嫌违法。面对舆论争议,该老板“硬气”回应:没有炒作,也没有撤下照片的打算,若有人告他,同意走法律程序。
老板的态度很强硬,应该也知道此举存在法律风险,依然选择这样做,背后多少藏着小商户维权的无奈。这几年,餐饮小店网络曝光维权的事件不在少数。基本都是金额不大,走法律程序耗费时间、精力,报警也多以调解为主,放任不管又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只能诉诸网络,求个公道,也让逃单者接受舆论审判。
以曝治“赖”当然不可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逃单行为虽发生在公共场合,但顾客的体貌特征、行踪轨迹等信息,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私密信息范畴。商家将照片未打码公开张贴、发布至社交平台,即便初衷是维权,也已涉嫌侵犯肖像权、隐私权乃至个人信息权益。况且,如果谁委屈谁就可以上网“挂人”,那么今天挂逃单者,明天就可能挂服务态度不好的店员人,一旦这样的方式被默认,小纠纷可能演变成大范围网曝,最终受害的是每一个普通人。
法律的红线不可逾越,商家委屈也应该被正视。一个小餐馆,几十上百元的餐费,相较于立案、开庭、执行这一套繁琐程序,上网“挂人”的确是店家眼中“理性”的选择。一个法治文明的社会,要维护消费者权益,也要让守法经营的小商户“不委屈”。比呼吁店家理性维权更重要,是让他们不必困在“自认倒霉”与“违法曝光”之间。
重庆有一个商圈“解纷小超市”,那里有退休法官、有律师、有社区干部坐镇,当商家遇到逃单、纠纷,可以第一时间找到这群人解决、处理。对于能当场抓住逃单者的情况,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能够降低维权成本、简化维权程序。
然而,现实中,很多店家之所以选择网络曝光,正是因为证据只有监控,抓不到逃单者。所以,专业和事佬调解只能起辅助作用,对于少数冥顽不灵的逃单者,诉讼、严惩依然是最硬核的手段。
一方面,法律需要进一步扩大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降低诉讼费用,简化程序,让“几百块也值得打官司”成为常态化的选择;另一方面,执法者应该摒弃“和稀泥”式调解。吃霸王餐本质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或窃取财物,金额虽小,但多次逃单或情节恶劣的,完全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警告、罚款乃至拘留的惩处。只有让恶意逃单行为依法适用治安处罚,才能真正降低商家的维权预期成本。
法治社会,不是没有纠纷,而是让所有的矛盾都能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从“不能曝光”到“不必曝光”,需要一整套更为人性化、更适用的制度支撑。只有每一次微小的正义都能被低成本地伸张,小店老板的委屈都能被法治抚平,社会才能以更加文明的姿态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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