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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彩云网评:“梅姨”落网,打拐不休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3日 17:49:32  来源: 云南网

“梅姨”落网,是正义的兑现,却并非打拐的终点。实现“天下无拐”没有捷径、不能松劲,必须利剑高悬、久久为功,坚决斩断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每一只罪恶的黑手。

图片来源于央视新闻客户端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丁铁

  大快人心!“梅姨”谢某某落网了。近日,广州市公安局通报,“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关键人物“梅姨”谢某某落网,经审讯,其对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梅姨”落网是对被拐儿童及其家庭的正义告慰,彰显了法治的力量,欣慰之余应当明白这并非打拐的终点。“天下无拐”,仍需久久为功。

  “梅姨”蛰伏二十余载才最终落网,背后藏着打拐工作的艰辛,更折射出拐卖犯罪的隐蔽性与顽固性。从2003年9月到2005年12月,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多名儿童接连失踪。他们的父母从此踏上漫漫寻子路,有的倾家荡产,有的精神崩溃,有的在绝望中离世。2016年,张维平等5名犯罪分子终于落网,主犯于2023年被执行死刑。但“梅姨”始终作为这起案件的关键人物,负责联系买家、抽成销赃,却因真实身份成谜,迟迟未能归案。

  她曾混迹于流动人口密集的角落,刻意隐匿身份,连同居男友都看不到她的身份证,将贩卖儿童轻描淡写称为“做生意”……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2025年警方锁定谢某某,近期“梅姨”终于被抓。然而,拐卖犯罪显然不是孤立的恶行,而是依附于复杂的利益链条,牵扯着供需两端,即便一个“梅姨”落网,若不能彻底斩断链条、筑牢防线,仍可能有新的“梅姨”冒出来。因此,不能把打拐当成“抓完就了”的一次性任务,必须时刻高举严厉打击的拳头。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司法机关要对已落网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让“梅姨”们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要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从需求端遏制拐卖犯罪的滋生。此外,要完善打拐长效机制,强化跨地域联动,对陈年积案持续攻坚,秉持“不查清不放过,不核实不罢休”的原则,让每一起拐卖案件都能查到底、办到位,让法治的威慑力贯穿犯罪全程,让作恶者无处遁形。

  当然,在强调打拐的同时,还应更进一步突出防拐。仅靠警方“单打独斗”,显然难以彻底铲除拐卖犯罪的土壤,必须织密“全民防线”,确保任何一个“梅姨”都不可能成为漏网之鱼。这就要求我们持续强化社会治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填补曾经的治理盲区;加强防拐宣传,让反拐意识深植人心,尤其是在儿童集中的场所普及防拐知识;更要搭建便捷的线索上报渠道,让每一个公民都能成为打拐的参与者、推动者,让拐卖犯罪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梅姨”落网,是正义的兑现,却并非打拐的终点。实现“天下无拐”没有捷径、不能松劲,必须利剑高悬、久久为功,坚决斩断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每一只罪恶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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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菁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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