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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彩云网评:加班榜岂能成“功劳簿”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7:41:15  来源: 云南网

职场不该有“用时间换荣誉”的畸形法则,劳动更不应成为透支生命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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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陈长

  近日,有人在社交平台贴出了一则《关于加班的通报表扬》,引发关注。表扬信显示,榜一员工加班159.96小时,平均下班时间为23:12。在通报表扬的末尾,该电商号召全体员工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月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这是守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底线。而通报中涉事员工的加班量已超法定上限4.4倍,最低68.41小时的加班时长,也已接近法定上限的两倍,无疑是把劳动者推向透支生命健康的险境。即便企业辩解“非强制”,但只要存在以表彰诱导、以考核施压的隐性强迫,就难逃违法嫌疑。这种对法律底线的漠视,不仅损害员工的权益,更在消解整个社会的法治精神。

  事实上,此类现象并非孤例。几年前山东一企业办公区悬挂的“白天加白班,不瞌睡;晚上加晚班,睡不着”等加班标语,也曾引发广泛批评。这些案例折射出部分企业对“奋斗”的误读,将工作时长与敬业程度简单画等号,用“能者多劳”的话术掩盖人手不足、流程冗余的管理低效。如此一来,催生的只会是“摸鱼式加班”“表演式奉献”等职场怪象,不仅无法提升工作效率,让劳动者陷入“越加班效率越低,效率越低越要加班”的恶性循环,更会扭曲职场价值观,削弱企业创新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部门已在积极整治畸形加班文化。早在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就联合发布了超时加班典型案例,提示用人单位违法行为风险,促进依法规范用工;今年7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州法院判决“员工工作超8小时闭眼3分钟被开除”的企业赔偿近5万元。这些行动不仅为个体维权正名,更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劳动者不是可以“拧干的海绵”,休息权是受法律保障的基本权利,而非管理制度下的恩赐,任何试图以“奉献”为名突破法律边界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

  当然,破除加班文化积弊并不能一蹴而就,监管部门仍需持续发力。应完善工时标准配套细则,明确“隐性强迫加班”的认定标准,并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企业工时制度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排查以表彰、考核等形式诱导超时加班的行为,不妨将企业劳动保障情况与信用评级、招投标资格等挂钩,让漠视劳动者权益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寸步难行。同时,简化劳动者举证流程,对违法企业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形成“违法必查、查则必究”的震慑力。​

  企业自身更要回归“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要认识到,员工不是“工具人”,而是需要关怀的“合伙人”,真正的核心竞争力源于员工的创造力和凝聚力,而非透支式的加班。应通过优化管理流程、提升技术水平、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等方式提高生产效率,而非简单依靠延长工时。同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工作成果和效率作为主要衡量标准,让员工的付出得到合理回报和尊重,营造健康的职场环境。

  职场不该有“用时间换荣誉”的畸形法则,劳动更不应成为透支生命的筹码。让加班回归合理边界,让奋斗重拾应有价值,才能让职场真正充满活力与温度,这既是对每位劳动者的守护,也是对社会进步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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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菁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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