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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彩云网评:AI“盗声”,监管不能“失声”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1日 18:01:48  来源: 云南网

唯有让AI在创新与规范之间找到平衡,才能真正成为服务社会的正向力量,而不是制造混乱的工具。这不仅是对当下侵权乱象的回应,更是为 AI时代的健康发展铺路。

网传AI仿冒全红婵带货画面。央视新闻报道截图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陈长

  近日,据媒体报道,在互联网上,奥运冠军的“声音”突然开始推销农产品,知名演员的“声音”24小时不间断在直播间与粉丝互动……这些以假乱真的克隆声音正成为部分自媒体博主的“流量密码”。

  过去,模仿名人声音需要专业训练,仿得再像也难掩刻意。而如今,依托成熟的语音大模型技术,仅需十几秒就能“克隆”任何人的声音,除了全红婵,孙颖莎、王楚钦等奥运冠军也纷纷“中招”。这类行为绝非简单的“技术玩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早已明确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AI克隆声音用于商业带货,无疑构成了对自然人合法权益的侵犯,也扰乱了正常的电商秩序。更令人警惕的是技术叠加的风险,当克隆声音与AI换脸结合,生成的“数字人”足以以假乱真,一旦被用于电信诈骗、虚假信息传播,其带来的安全风险难以估量。

  乱象频发的背后,是技术门槛与治理能力的失衡。从技术层面看,开源语音大模型的普及让声音克隆变得触手可及,不法分子无需专业设备,轻点鼠标就能完成“复刻”,几乎零成本的操作让侵权行为有了滋生的土壤。从维权角度看,侵权账号往往频繁换名、删除内容,证据稍纵即逝,即便锁定侵权者,跨平台追踪、法律诉讼的时间与经济成本,也让不少人望而却步。与此同时,AI技术的迭代往往快于规则制定,监管常常面临“刚跟上旧问题,新乱象已出现”的滞后困境。这种低成本的侵权行为,却能借助名人流量迅速变现,进而形成了“侵权—获利—再侵权”的恶性循环。

  今年9月即将施行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已明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文本、音频、图片、视频、虚拟场景等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等,这是底线要求。互联网平台作为内容传播的“守门人”,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旁观者”,应建立健全生成合成内容的审核机制,对涉及名人声音、肖像等内容进行重点筛查,一旦发现疑似克隆内容,第一时间拦截下架。更重要的是,不能仅满足于“事后处理”,而应主动研发AI识别技术,用技术对抗技术,让克隆声音在传播之初就被打上“虚假标签”,从源头阻断其迷惑公众的路径。

  此外,法律与监管的“牙齿”必须更锋利。中央网信办近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清朗·整治AI技术滥用”专项行动,将强化AI技术源头治理,清理整治违规AI应用程序,推动网站平台提升检测鉴伪能力等。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对AI声音克隆侵权开展集中排查,对恶意侵权者依法从重处罚,形成震慑。同时,畅通维权渠道,比如设立快速取证通道,由监管部门与平台联动固定证据,降低受害者的维权成本。

  AI技术本身并无善恶,关键在于如何驾驭。唯有让AI在创新与规范之间找到平衡,才能真正成为服务社会的正向力量,而不是制造混乱的工具。这不仅是对当下侵权乱象的回应,更是为AI时代的健康发展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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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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