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文佳
监督执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如何让监督执纪既保持刚性约束,又体现组织关怀,既让违纪者知止收手,又让干事者心无旁骛,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课题。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正风肃纪反腐中持续发力,这就要求监督执纪既要保持“雷霆手段”,也要体现“菩萨心肠”,让“戒尺”既有震慑力,又有感召力。
监督执纪要精准发力,首要在“区分”。纪检监察工作不是简单的“打板子”,而是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必须精准施策、对症下药。一方面,要严格区分失误与违纪、为公与谋私的界限,对明知故犯者严惩不贷,对探索失误者容错纠错。如同良医用药,需因人而异、因病施治,既不能“一药治百病”,更不能“无病乱投医”。另一方面,要因时因势调整监督重点,在改革发展关键期更注重保护干部积极性,在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则要强化制度约束,堵塞漏洞。只有把“严管”与“厚爱”、“约束”与“激励”辩证统一起来,才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融合。
监督执纪要深入人心,关键在“方法”。监督执纪的最终目的不是“处理人”,而是“教育人”“挽救人”。如果监督只是冷冰冰的“查问题”“给处分”,而缺乏思想引导和人文关怀,就很难让干部真正心服口服,甚至可能产生抵触情绪。这要求我们创新方式方法,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其一,要注重“有温度”的谈心谈话。监督不是“挑刺”,而是“把脉问诊”,纪检监察机关在发现问题时,不能简单地“一查了之”,而要通过深入交流,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困难,既指出问题,又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其二,要开展“个性化”的回访教育。对受处分干部不能“一处了之”,而应定期回访,了解其思想转变和工作表现,帮助其重新振作。
监督执纪要长效常态,核心在“治本”。监督执纪不能仅停留在个案查处上,而应着眼于长效治理,通过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通过一个案例促进完善一套制度。一方面,要强化以案促改。每查处一个案件,都要深入剖析其背后的管理漏洞、制度缺陷,推动相关单位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域的效果。另一方面,要注重文化涵养。监督执纪的最终目标是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不仅要靠制度约束,还要靠廉洁文化的熏陶。通过廉政教育、家风建设等,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监督执纪工作如同园丁修剪枝叶,既要剪除枯枝败叶,又要呵护新生嫩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超越简单的“查案思维”,在保持震慑力的同时增强感召力,在坚持原则性的基础上体现灵活性。只有当“戒尺”既有惩戒的力度又有教育的温度,才能真正实现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深层转变,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