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杰
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干得久了,最该警惕的,就是把“经验够了”当成放松学习的理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强、专业要求高,形势任务又不断变化,《荀子》有言“学不可以已”,放在今天依然是硬道理。对纪检监察干部而言,学习既是克服本领恐慌的刚需,也是自我净化的政治校准,本身还是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门功课没有“毕业期”,也没有“免检期”。
勤学以增智,破解“本领恐慌”。作风问题和腐败行为一直在隐形变异:公开吃喝转向隐蔽饭局,直白的权钱交易换成“影子公司”“期权腐败”,有的把受贿包装成“借款收息”,有的让亲友代持股份,还有的借虚拟货币、数字转账完成利益输送。在县级层面,监督对象多、涉及领域广,工程项目、惠农资金、集体“三资”、民生保障,哪一摊都有自己的门道。如果凭着“老资格”吃老本,觉得“什么案子都见过”,很可能连违纪行为的新变种都认不出来。学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公私的红线才划得清;学通报里的典型案例,新型腐败的行为逻辑才摸得透;学基层群众的真实诉求,监督才知道该往哪里使劲。本领恐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本领不够还自我感觉良好。
常学以自省,校准政治方向。监督别人的人,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长期在纪检监察岗位上,熟人说情、人情围猎躲不开,日子久了还容易生出松懈,觉得干了这么多年,该歇口气了。这时的学习,与其说是为了考高分、评先进,不如说是一次次常态化的政治校准。翻开党章重温入党初心,对照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查一查自身风险点,读一读那些从“办案人”滑向“案中人”的警示案例,才不至于在日复一日的重复中磨掉锐气、丢掉原则。刚入行时学习,是为了入行不犯错;干得久了还坚持学,是为了一辈子不跑偏。把学习刻进日常,就是最牢靠的履职护身符。
善学以致用,跳出“形式主义”。学习最怕走形式。有的地方集中学习看重拍照留痕,心得体会比拼篇幅长短,学习和业务成了“两张皮”,场面热热闹闹,实际收效有限。学习不必凑集中的排场,也不用材料厚薄论成效。要充分把碎片时间利用上。办案拿不准某一条怎么适用,就把条例原文翻出来对着看,一遍看不透,再抄一遍。下基层听到群众反映的新情况,当时未必弄得明白,回来顺着文件捋一遍,才知道这件事归谁管、按什么办。上级有了新部署,晚几天就跟不上,落下的功课得赶紧补。学进去没有,不看笔记记了多少,看谈话能不能问到点上,看案卷经不经得起翻;下沉时能不能看出门道,也是同一回事。学习这件事,图的是好用,不是好看。它本来就是干活的一部分,不该当成活之外的另一桩差事。
学习是慢功夫,一天两天看不出什么,三年五年就分出高下。肩上的责任能不能扛住,看的是平时积了多少;组织的信任、群众的期待,也得靠一天天的学习去回应。这门课没有结业的那天,好在每多学一点,心里就多一分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