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进宇 纳灿辉 谭鑫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基层干部作为政策落地实施的关键主体,其政治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基层治理的成效。然而,部分基层干部在问题研判与工作推进中容易陷入事务主义的困境,过度关注执行力的落地要求,却忽视了对事务背后政治逻辑的深度思辨,政治自觉培育滞后,看似终日忙碌,实则治理效能不高,甚至出现政策落地变形、偏离为民初心等问题。因此,破解事务主义陷阱,推动基层干部从被动的事务执行向主动的政治自觉转变,成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基层事务主义的表征与政治思辨能力的缺位
部分基层干部陷入事务主义陷阱,主要原因是政治思辨能力缺位,导致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与政治执行力发展失衡,制约了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
重落实轻研判,政治判断力弱化。在事务主义思维的支配下,部分基层干部形成“上级下达、照单落实”的工作惯性,不善于识别业务背后的政治因素,对政策的政治属性、价值取向缺少系统考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政治敏锐性不足,难以预判实际工作落实过程的潜在风险,容易在复杂局面中迷失方向,出现在落实中偏离政策初衷的现象。
重推进轻领悟,政治领悟力虚化。陷入事务主义的干部,往往对党的创新理论与路线方针政策的领会不够深入,将政策执行简化为机械的推进动作,缺乏对政策背后深层政治意蕴的思考,缺少结合辖区民情的转化设计,难以把顶层设计转化为贴合本地实际的治理举措,领悟力虚化直接造成政策落地“温差”“落差”。
重执行轻思辨,政治执行力偏向。事务主义催生的执行力,是一种缺少思想引领的单向度执行,只重过程留痕,不重群众获得感,知与行相互割裂,干部陷于填表报数、迎检准备、琐事应付,看起来忙而不休,实则缺少大局意识与目标导向,出现“忙而无效、干而不实”。这种脱离政治思辨支撑的执行,容易出现用力方向偏差,难以把制度优势、政策红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
从事务主义向政治自觉的内在转换逻辑
破解事务主义困境的核心在于通过提升政治思辨力,推动基层干部知行范式转换,实现从被动应付的事务主义向主动作为的政治自觉转变。
重构认知框架,以政治视角统摄事务全局。政治自觉要求干部重构分析问题的认知框架,谋划和处置每一项具体工作时,打破“事务至上”的思维惯性,树立“基层无小事,事事有政治”的全局思维,把政治要求贯穿于问题研判、方案设计、落地推进全过程。比如,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基层干部不能仅仅关注产业发展的经济指标,更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高度来谋划产业布局及发展。
重塑知行关系,推动政治认知与基层实践双向赋能。基层干部通过提升政治思辨力,构建“研判—领悟—执行—复盘”的闭环链条,形成政治自觉养成的螺旋上升循环。比如,在河道整治任务中,不简单当作清淤工程,首先从政治高度判断河道污染关系群众饮水安全、生态治理和基层稳定;其次吃透政策精神,明白整治不能“一清了之”,要兼顾防洪、人居环境和沿岸农户生产需求;最后实地走访征求意见,调整施工方案,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和便民步道,同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使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环环相扣、不断精进,政治自觉得以有效转化为治理实效。
重塑价值坐标,以人民立场锚定政治本源。基层干部不再以事务完成为终点,而以群众急难愁盼是否解决、党群关系是否巩固、执政根基是否稳固作为评判标准,回归基层治理为民的政治本源。比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时,基层干部仅按清单完成墙面、道路等硬性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却引发居民不满。此后干部改变思路,入户征求居民改造意见,调整方案优先解决电梯、排水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政治思辨中推进业务落实,在政治自觉中坚守人民立场。
以政治思辨能力养成政治自觉的制度化保障机制
以政治思辨能力养成政治自觉,不能单纯依靠干部个体自发觉悟,必须健全常态化制度机制,从组织赋能、个体淬炼、制度督导三个层面系统发力。
组织维度:完善决策研判的政治校准机制。党组织是干部政治能力培育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常态化政治校准机制,在决策研判环节做好政治把关。一是立场校准,在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研判时,检视决策是否站稳人民立场,是否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比如,在涉及民生工程的项目决策中,要确保干部考虑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个别利益集团或个人的利益。二是方向校准,评估各项工作是否存在偏离社会主义道路的风险,确保基层治理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比如,在基层文化建设中,要确保文化发展方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防止出现不良文化思潮的侵蚀。三是时效校准,评估政策落地的精准性,看工作成效是否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比如,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中,要确保各项帮扶政策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精准落实到每一个贫困群众身上。
个体维度:构建“四位一体”政治思辨检视体系。基层干部建立常态化政治思辨检视机制,形成头脑、内心、双手、双脚“四位一体”的政治思辨画像。一是以头脑检视政治判断力,定期复盘重大事项研判过程,反思对事物本质、政治风险把握是否到位。比如,在处理征地拆迁工作时,要反思是否只把拆迁当成签协议、赶进度的任务,而忽视了背后涉及的群众利益、社会稳定和政策公信力等政治风险。二是以内心检视政治领悟力,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叩问初心使命,对照党中央精神检视政策理解有无偏差。比如,在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时,干部要深入思考其对自身工作的意义和指导作用。三是以双手检视政治执行力,对照政治标准评估落实举措,查找机械执行、简单落实等短板。比如,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干部要检查自己执行党建工作任务是否有力有效,避免“重留痕、走过场”。四是以双脚检视政治立场与定力,坚持深入一线走访群众,在基层实践涵养人民立场在各种考验面前守住政治定力。比如:在推进低保认定工作时,基层干部要检视自己是否具备面对人情干扰的定力,是否真正把困难群众家中真实情况摸清摸准,是否能站稳人民立场守住公平公正的底线。
制度维度:健全政治素质的考察督导机制。上级党组织应构建常态化的政治素质考察督导机制,为基层干部提升政治思辨力、养成政治自觉提供制度约束。一是突出政绩观考察,将政绩观是否正确、是否坚持为民导向做为考察干部的核心内容,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理念,避免短期事务主义。比如,在考察干部时,要重点关注其工作成果是否真正惠及群众,而不是只看表面的经济数据增长。二是完善全流程考察机制,将考察工作嵌入决策制定、执行推进、复盘检视各个环节,全面掌握干部在各环节的政治自觉与政治担当。比如,在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对干部在项目规划决策、建设执行以及建成后的评估复盘等各个阶段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三是强化反馈与纠偏,针对考察中发现的事务主义倾向与能力短板,及时通过谈话提醒、能力培训等方式督促整改,引导基层干部在全周期的工作实践中逐步提升政治思辨力、养成政治自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