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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彩云网评:“逆转近视”的神灯该熄了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7日 17:25:03  来源: 云南网

神化护眼灯具的营销泡沫必须戳破,透支护眼刚需的逐利乱象必须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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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丁铁

  一盏灯也能“逆转近视”,你信吗?近期,落地式“大路灯”等护眼灯具凭借“防控近视、抑制眼轴增长”等宣传走红网络,价格从数百元到万元不等。《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产品在宣传中使用“眼轴”“眼底”“屈光”等专业医学词汇,甚至宣称“从根源防控近视”。

  灯具光线柔和点能让眼睛没那么疲劳,确实有点道理,但借着青少年近视防控需求,用专业化、精准化的话术给灯具精心包装打扮,炒作护眼概念,刻意神化普通照明产品,是不是有些给家长制造焦虑、收割消费红利的嫌疑?从媒体报道披露的情况看,商家事实上存在偷换科学概念、夸大产品功效的情况。把一盏普通灯具吹捧为“近视防控神器”,误导大众认知、制造消费陷阱是一方面,如果放任不管,势必会扰乱青少年近视防控的科学体系,让视力保护沦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

  商业逐利无可厚非,但不能异化科学认知。本该用于优化读写光照环境、缓解视觉疲劳的辅助照明产品,被刻意拔高功效、绑定医疗属性,甚至堆砌专业眼科术语,编造“抑制眼轴增长”“阻断屈光不正”等虚假卖点,已然模糊了普通灯具与医疗器械的边界。2026年7月14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20款热销“大路灯”比较试验结果证实,此类灯具并不具备逆转、治愈近视的功能,也无法抵消高强度近距离用眼带来的眼部损伤。灯就是灯,再吹也不可能替代科学护眼,如此收割“智商税”不能没人管。

  而且,灯具产品“防控近视”的宣传绝非简单的营销夸大,已经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虚假广告。有法律界专家就表示,“防控近视、预防度数上涨”属于疾病预防类功效宣传,而“大路灯”属于普通照明器具,并未纳入医疗器械目录,相关宣传完全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违规使用疾病防治医疗用语的商家,可被责令停发广告、消除影响,并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被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管总局今年1月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企业因护眼灯具违规宣传被处以60万元罚款。

  但在利润高,处罚难以形成有效震慑的情况下,要根治护眼灯具营销乱象,亟需监管部门精准亮剑、从严整治。有必要尽快细化行业标准,补齐“大路灯”品类无专属国标、性能参差不齐的监管漏洞,压实电商平台审核主体责任,常态化排查虚假宣传话术,对违规商家、带货主播从严处罚、公开曝光,完善信用惩戒机制,斩断虚假营销产业链。同时,于家长而言,也应有起码的科学、理性,不能陷入“一灯解千忧”的认知陷阱,寄希望于花钱换盏灯就能一劳永逸解决孩子的视力问题。

  总而言之,神化护眼灯具的营销泡沫必须戳破,透支护眼刚需的逐利乱象必须叫停。唯有让灯具回归照明辅助的本源,让近视防控回归科学本质,肃清市场虚假宣传风气,才能更好助推守护好青少年眼部健康、维护市场公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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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菁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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