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没有必要慌了神,而应理性应对,有问题就承认,公开认罚;没有问题就硬气起来,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绝对不能当职业索赔人的“提款机”。
作者:贺静 龙敏飞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携手云南省社科院、云南网组织的以“强化舆论引导、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云南社科专家、媒体人市场监管行”活动走进昆明、大理多地,就如何规制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等内容进行深入调研,专家学者共同商讨研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从调研情况来看,“职业索赔”已然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一边是商家们的“伤痕累累”,要频频应对各类职业打假人的“举报”“投诉”;另一边则是基层工作人员的“身心俱疲”,同样的投诉、同样的举报,可能需要在多个平台上进行不同模板的回复。再加上“职业索赔”相关行为呈现出更加专业化的运作态势,让各方更加难以应对。
“职业索赔”的负面影响不言而喻,不仅会给商家、基层工作人员带来困扰,也会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地方的营商环境。这些都是无需重复的共识,值得反思的是:为何职业打假会有如此大的市场规模?为何会有那么多人愿意参与其中?这才是真正值得剖析的。从调研可知:一方面,是一些企业或商家存在或大或小的问题,所以心虚,愿意“私了”;另一方面,则是职业打假属于低成本高效益的事情,在经济利益的主导下,自然会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这是经济杠杆的原理。
这样的现实,就是对“恶意索赔”的间接纵容。当企业或商家选择“私了”时,就注定是一个恶性循环的开始。因为,一旦职业打假人尝到甜头,下一次遇见类似事件,他们定然会依葫芦画瓢,通过威逼利诱、软硬兼施的方式来“骚扰”商家或企业,如果其步步退让,那职业打假人定然会“步步紧逼”。最终的受害者,还是商家或企业,因为职业打假人的“骚扰”会一个接着一个到来。
商家或企业不能被职业打假人牵着鼻子走,这应该成为社会共识。在法律层面,相关制度日渐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市场监管总局也出台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这些,都是给商家或企业撑腰的法律文件。同时,规制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也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在司法实践中不断被应用。
无论是法律环境,还是社会氛围,都在慢慢变好,那对商家或企业来说,就应挺直腰杆合法诚信经营。一方面,面对职业索赔人的投诉举报,商家或企业一定要进行理性分析,看看是否真的涉嫌违法,如果违法,性质严重不严重,可以咨询法务或专业人士。另一方面,打铁还需自身硬,商家自身也要建立必要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审查体系,确保所有的产品都是合法合规的,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总之,当下的营商环境正越来越好,市场氛围正越来越优良。对商家或企业来说,面对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没有必要慌了神,而应理性应对,有问题就承认,公开认罚;没有问题就硬气起来,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绝对不能当职业索赔人的“提款机”。唯此,职业索赔人才会失去生存的空间与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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