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要当好市场秩序的“守夜人”,必须用专业的力量应对“职业索赔行为”,如此才能更好地维护好市场秩序、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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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静 龙敏飞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携手云南省社科院、云南网组织的“云南社科专家、媒体人市场监管行”活动,走进昆明、大理等地,就如何规制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等内容进行深入调研,专家学者共同商讨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职业打假”“恶意索赔”已是一个社会问题,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逐渐被公众知晓。但从调研的情况来看,一些企业面对职业索赔人的第一反应,还是“私了”“花钱买平安”,这背后的真相值得追问。何以至此?原因不难分析:一方面,是一些职业索赔人是网络大V,在网络舆论场里具备足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可以一呼百应,商家或企业不希望事情曝光引起舆情;另一方面,这也证明一些商家、企业法律意识不强,或者他们是对监管部门的信任度还不够,这也是必须正视的现实问题。
规制职业索赔行为,我们不缺法律法规,缺的是严格的落实到位。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到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再到《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等,都有规制牟利性职业索赔的相关条款。遗憾的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相关条款的落实效果不甚理想。
这监管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监管部门要联合权威媒体、网络正能量大V等,一起加大宣传力度,让法律常识从纸面照进现实,让更多商家或企业知晓相关条款,尤其是包容审慎、“首错免罚”“免罚清单”等政策规定,让商家或企业心里更有底气。另一方面,则需要引入“典型引路法”,用现实的案例来说服人,用身边的故事教育和引导相关的商家或企业,让他们更加愿意相信监管部门、相信法律法规的善意。
徒法不足以自行,这般常识同样应铭记在心。制度善意未能照进现实,除了宣传不到位、引导不到位之外,也与配套措施不够完善有一定的关系。有鉴于此,对监管部门来说,一则,要加强对基层的调研,倾听真实的声音、了解实际的困难等,为政策的出台提供“第一手信息”;二则,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吸纳省外的做法经验,充分听取专家学者和基层干部的意见建议,制定出台相应的指导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科学的引导;三则,监管部门还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联动,规制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不只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无论有多少法律法规的出炉与完善,也无论有多少部门的参与与努力,在规制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上,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是最核心的力量。监管部门要当好市场秩序的“守夜人”,必须用专业的力量应对“职业索赔行为”,如此才能更好地维护好市场秩序、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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