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重拳出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避免普通群众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工具人”和“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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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兵
6月24日,中央宣传部、公安部联合启动“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为“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旨在加大反诈宣传力度,增强群众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与信息通讯技术的不断迭代升级,电信网络诈骗的新话术、新套路层出不穷,呈现出智能化、跨境化、集团化、链条化等新特点,不仅大幅度增加了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社会治理难度,也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2023年9月以来,公安部部署云南等地公安机关持续推进边境警务执法合作,连续多轮次开展打击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动。截至今年5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4.3万起,4.9万名中国籍犯罪嫌疑人被移交我方,缅北果敢“四大家族”等犯罪集团、电诈园区遭到了毁灭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升势头得到了有力遏制。
云南作为与缅甸、越南、老挝3国接壤的边境省份,所面临的境内外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形势尤为复杂严峻,形成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更是刻不容缓。一方面,用好识诈“照妖镜”织密防诈“防骗墙”。以“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为契机,集中公布一批高发电信网络诈骗类型和最新诈骗手法套路,帮助企业商户、财会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广大社会群体,了解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手段,进一步增强识别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还须不断创新反诈宣传活动形式,充分利用公共户外电子屏、社区广告宣传栏、互联网移动平台等多种信息设备平台终端,发挥其覆盖广、传播快、互动佳、效果好的联动优势,通过全时段、多渠道、无盲区地精准宣传,不断扩大反诈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群策群力筑牢公众反诈意识“免疫屏障”。
另一方面,织密信息安全防控网,筑牢防诈“防火墙”。近年来,从电商、社交软件等网络平台“越界”采集个人信息,到黑客、“内鬼”等不法分子暗中窃取、交易用户资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现象屡见不鲜,成为滋生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灰色地带。对此,在依靠法律法规护航之外,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主体协同发力、共同参与,严格落实网络账号实名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为个人隐私竖起坚不可摧的信息技术“防火墙”;同时,要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用户等多层级信息技术防控责任体系,引导广大群众妥善保管好身份证件、电话卡、银行卡等个人账户信息,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金融账户,不下载不明来源应用程序等,全力守好个人信息安全“护身符”。
其三,织密打击防范协作网,构建反诈“防骗墙”。电信网络诈骗监管涉及金融机构、互联网及通信运营商等多个行业领域,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市场监管等政府监管主管部门,如何破解“九龙治水而水不治”的困局,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实现从“部门独舞”向“全域合作”的工作转变,建立起全方位、全天候、一体化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全力斩断电信诈骗犯罪的移动通信技术支撑、虚拟货币交易、“杀猪盘”等犯罪链条,持续重拳出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避免普通群众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工具人”和“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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