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张全林
醉驾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的这个“第一”引发广泛关注。
酒驾醉驾案攀升不下,主要因为好喝一口的人越来越多了。如今生活富足了,喝杯酒已稀松平常,天天喝也能喝得起。生活好了,腰包鼓了,买车、开车的人也多了。二者叠加,酒驾醉驾不断挑战法律底线。不过,生活水平提高了,当然是好事,但衍生出来的醉驾现象,完全是恶事、害人之事,戳到了社会的痛点。
“醉驾入刑”自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迄今为止已满九年。九年来,因贪杯驾车后悔终生的人不计其数,但总是不乏后来者重蹈覆辙。我国对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即便未造成后果,也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此外,还往往涉及巨额赔偿、职场成本等诸多代价。如果醉驾入案,是律师、医师的会被吊销执照;国家公职人员会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会受到限制。酒杯与方向盘的亲密结合,血的教训不胜枚举,带来的损失惨重。
酒后驾车,乃“心病”所致。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这一常识,不能说社会知晓面不广、社会共识度不高。但从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这个“第一”,可以看出,酒驾醉驾的问题依然令人担忧。醉驾“高位运行”,这是在城市、农村都存在的问题。就交警部门而言,对酒驾醉驾的围追堵截,没少下功夫,也没少抓现行,但要做到应抓尽抓、应逮尽逮,恐怕尚难做到。如果说,一个人的“第一次”酒后驾车就成了被抓个现行,一般不敢再报侥幸心理去酒驾醉驾。大凡被执法的利剑伤到的,很少是第一次尝禁果,甚至是多次冒险之后,才撞上了交警的枪口。这就意味着,酒驾醉驾高发,多半是受侥幸心理驱使的结果,是一个社会“心病”。
治“心病”也要用猛药。紧缩网眼,加大查处力度,不放过一个漏网之鱼,才能彻底消除小侥幸、大祸害。酒后驾车屡禁不止、频发多发,与执法管理存在空挡不无关系。有不少“艺高胆大”者,对交警执法“地图”颇有研究,对执勤规律了若指掌,进而敢于“铤而走险”,背后还是执法的软肋给醉驾者提供了可乘之机。笔者建议,对酒后驾车的查处,不能节假日紧、平日松,更不能紧一阵子,松一阵子,需要常态化保持高压,不讲“规律”的出牌。
治“心病”还要用“心药”。管住醉驾,当用重典,这是大多数人的看法。但用了重典,并未遏制住醉驾,也是不争的事实。这说明,在诸多领域,单靠法律规制,难以罚出弊绝。醉驾的病根,是骨子里缺少对生命的敬畏。只有在内心真正尊重生命,才不会酒后去驾车。在一些国家,对酒后开车处罚,除了罚钱外,还会组织醉驾司机参观停尸房,让他们看在车祸中死亡者的解剖过程。通过这种杀鸡儆猴的方式,对醉驾者开展对生命权的教育,唤醒良知的同时,激活其对生命的敬畏感,心怀悲悯、珍视生命,就不会再趁酒作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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