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唯有撕破其“娱乐”伪装、斩断背后的利益链条,才能避免更多人沦为“捕鱼机”的猎物,让娱乐回归健康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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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陈长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多地游戏厅、网吧、台球厅、小超市内,均摆放着“捕鱼机”。这类设备以“娱乐消遣”“积分换礼”为噱头吸引顾客,部分年轻人受其“以小博大”玩法的诱惑,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这些电子游戏设备以模拟捕鱼为主题,玩家通过操作摇杆、按钮等控制游戏中的“鱼枪”,射击屏幕上的虚拟鱼类,根据捕获鱼类的种类、大小等获得相应积分或奖励。商家设置1元兑换数百积分的低门槛,再搭配“射中高分鱼类赢高额奖励”的刺激设定,让不少年轻人误以为找到了轻松获利的捷径。然而实际游玩中,积分消耗速度远超预期,有人充值500元兑换25万分,不到10分钟便“打光”,高额投入转眼被机器“吞噬”,沉迷者在不知不觉中沦为待宰的羔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且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通过回购奖品方式向他人支付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但部分经营者却玩起“暗度陈仓”的把戏:表面宣称“禁止代付、超额支付,禁止回收礼品”,实则默许顾客私下买卖积分,甚至为熟客开通现金退分的“绿色通道”。这种隐蔽操作不仅规避了监管检查,更将普通娱乐设备异化为赌博工具,让沉迷者越陷越深,最终不仅会花光积蓄,还可能背上沉重债务。
令人费解的是,“捕鱼机”并非新鲜事物,十年前就曾被严厉打击取缔,如今却卷土重来。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已查处多起相关违法案件。例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通报的一起案例颇具代表性:长春市二道区某桌球厅经营者通过二维码收款、积分兑换香烟、再由同伙回购香烟变现的方式,累计接收赌资437094.9元,最终因开设赌场罪被依法判刑。这些案例既清晰划定了法律红线,也印证了背后的利益驱动与治理难题依然顽固,高额利润的诱惑让经营者铤而走险,一台设备往往能轻松日进斗金,获利速度远超正常经营;与此同时,监管层面存在盲区,设备备案后多为表面化检查,对私下兑分、第三方收款等隐性违规行为难以察觉,进一步助长了部分经营者的侥幸心理。
破解这一乱象,不能仅靠年轻人的自我警醒,必须构建多方共治的严密网络。监管部门需升级整治手段,不仅要核查设备是否备案、标识是否齐全,更要建立常态化暗访机制,通过监测资金流向、排查私下交易线索等方式,深挖现金退分等隐性违规行为,对违法经营者依法顶格处罚;同时简化举报流程,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证据提交渠道。经营场所更要守住合规底线,加强内部管理,严禁员工参与或协助违规操作,杜绝任何形式的变相赌博。社会层面则应强化宣传引导,用真实案例揭露“捕鱼机”的圈钱本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理性消费理念,帮助年轻人认清陷阱、增强自控力。
“捕鱼机”之害,不仅会掏空消费者的钱包,更会侵蚀健康的社会风气。唯有撕破其“娱乐”伪装、斩断背后的利益链条,才能避免更多人沦为“捕鱼机”的猎物,让娱乐回归健康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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