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节撒欢可以有,但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以文明为底色,切不可以“作”为乐,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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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丁铁
2024年12月31日跨年夜,全国上下沉浸在一片喜庆热闹的氛围中。然而,杭州湖滨步行街发生的一起事件,却为这欢乐的节日气氛蒙上了一层阴影。一男子李某在人群中对着放飞的气球点燃烟花,这一危险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再次敲响了公共安全的警钟。
烟花的火星与氢气球相遇,其后果不堪设想。一旦引发爆燃,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可能引发现场群众的恐慌,导致踩踏事件的发生。李某为了博取眼球、追求一时的刺激和关注,竟然做出如此危险的行为,实在是令人愤慨。
李某的行为不仅无知且自私,更触犯了法律,严重威胁到了公共安全。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杭州市内多处区域已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李某在公共场所违规燃放烟花,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更对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他的行为无疑是“作死”的典范,但更可怕的是,他的“作”不仅仅是害己,更是害人。
无独有偶,同一天在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万达广场也发生了一起氢气球爆燃事件。现场执勤的消防救援人员和公安民警迅速处置,明火被扑灭,但仍有群众轻微灼伤。这两起事件提醒我们,年节期间公共安全容不得丝毫懈怠。除了燃放烟花和氢气球爆炸外,年节期间人群密集场所踩踏风险、电器火灾、燃气泄漏等,往往都会因为一时疏忽或大意而酿成大祸。因此,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确保庆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春节即将到来,庆祝集会活动势必会更加火爆,方方面面的安全问题也必须加强预防管控。但安全不能全靠“管”每一位公民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年节撒欢可以有,但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以文明为底色,切不可以“作”为乐。
年节欢乐时,不仅要享受节日的欢乐,更要时刻牢记安全的重要性。只有大家都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公共安全,才能让我们的节日更加祥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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