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余华英被判处死刑,有力回应了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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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评论员 许芸翡
终于,人贩子余华英被判处死刑,有力回应了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据央视新闻报道,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人说余华英应该千刀万剐,无论从法律还是人理的确如此。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彻底改变17名孩子的人生,彻底撕裂17个家庭的幸福,其昭昭罪行死不足惜。
死刑是对罪犯最顶格的处罚。而这其实是余华英第二次站在这里接受审判,第二次被处以死刑判决。2023年9月,余华英一审曾以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余华英认为量刑过重,当庭表示上诉。后因二审期间发现新犯罪事实,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10月11日上午,该案在贵阳中院重审一审开庭,检方新查明4起犯罪事实,涉及6名儿童,被余华英拐走的儿童增加至17名。无论是11名还是17名,余华英毫无疑问都要被处以极刑,再次查清楚事实,再次开庭审理,是要让每一名人贩子知道,公平正义不会漏掉任何一个犯罪记录,也是给新增被拐6名拐卖儿童一个交代,更是给还走在寻子路上的家庭以希望,一定能实现团聚。
据媒体报道,重审案一审宣判后,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只要是人就逃不过对死亡的恐惧。上诉是她的权利,但是上诉的行为却再一次伤害了被拐卖家庭以及社会公众的情感。在大众朴素的认知中,人之将死,应该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做出悔改,应该对受害者真诚道歉,而余英华没有,她冷血的态度,恶毒的手段,耗尽了其作为人的最后一丝良知,再一次证明了法律存在的必要性,对于不知悔改的人贩子就应该处以极刑,以儆效尤。
死刑不是终点,打拐永不止步。余华英的死刑判决给17个家庭寻子之路暂时画上句号。但是,只要还有一个孩子没找到,只要还有拐卖行为的发生,打拐工作就不能停下来。近年来,在公安机关高压行动部署、全民参与反拐、互联网大数据手段积极辅助之下,打击拐卖犯罪的铜墙铁壁不断夯实,无数家庭实现亲人团聚,减少了拐卖犯罪的发生。可是,就在前一段时间,有打拐志愿者披露,临沂市某中介存在买卖《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等行为,洗白涉拐儿童身份,并进行新生儿童买卖。自称男孩价格16万元,女孩价格14万元,仅今年以来已成功卖出20多个孩子,涉及全国多地,令人胆战心惊。也再次提醒我们,打拐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丝毫不能松懈,公安部门要不断更新打击手段,不留一点盲区。
相信在法律的天罗地网之下,全社会接力加入打拐、反拐行动中,汇聚起强大的合力和共识,就一定能早日实现“天下无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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