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齐心协力,才能让广大残疾群众在云南这片热途中更为可感、可享真正的云南美好生活。
作者:丁嘉龙
2024年8月9日,央视(CCTV—17农业农村)频道《三农群英会》栏目讲述宁洱县梅子镇永胜村村民李红富的创业故事。李红富是一名肢体残疾人,他身残志坚,在各级残联的支持帮助下,通过自主创业,利用家乡摆尾箐古树茶资源,注册了“巅清摆尾箐”商标,在普洱市区开了“巅清摆尾箐茶庄”的茶叶专卖店。并在梅子镇党委政府的邀请下,返乡负责梅子镇电商服务中心,利用电商平台帮助本地群众拓宽增收渠道,成为当地有名的创业致富带头人。
李红富只是普洱市残疾人创业就业典型示范代表之一,是残疾人创业就业致富增收的缩影。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残疾人获得收入的主要渠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广大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作为残疾人工作者,普洱市残联积极推进落实《云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普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通过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等残疾人就业“十大行动”,帮助残疾人集中就业、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多形式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扶持和规范盲人按摩业,落实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不断健全完善残疾人劳动就业保护措施。两年来,普洱市全市1305名残疾人得到集中安置就业,1200余名残疾人得到自主创业示范项目帮扶,8708名残疾人得到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就业能力大幅提升,截止目前,全市4.36万名就业年龄段残疾人中,已实现就业2.62万人,就业率60.1%。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
遥望过去,普洱市残疾人事业从无到有,在改革开放中诞生,在改革开放中发展,通过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努力促进残疾人康复、就业、维权等工作,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
重温现在,整个社会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外来务工人员、高校大学生等大批高学历、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涌入,使得整个社会就业环境呈现出供大于求的局面,这直接加剧了残疾人就业形势的严峻性,残疾人就业工作面临的困难也日趋严重,这是我们无法回避,必需直面的问题。
展望未来,站在新的起点,面对新的形势,残疾人就业工作也要向“新”前行。我们要持续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措施,继续实施好普洱市助残就业“十百千万”工程,及时调整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残疾人需求新需要。推动融入数字经济,打造残疾人就业新形态,聚焦技能培训品牌创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
美好生活,向“新”前行,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是残疾人工作者的责任,更是残疾群体对美好的生活的向往,只有齐心协力,才能让广大残疾群众在云南这片热途中更为可感、可享真正的云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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