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实“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要求,要让“政府无事不扰企业,企业有事敢扰政府”。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作者:欧文辉
近日,云南省出台了《云南省营商环境争创一流行动方案》,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我们要建立“清亲”政商关系,政府要落实“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要求,要让“政府无事不扰企业,企业有事敢扰政府”。在实践中,当企业有事情或有困难需要找政府的时候,企业也会思考,如果找政府来支持或帮助,一是能不能解决问题,二是是否会付出其它更大的成本或代价,以致有事是否“敢扰”政府成了需要破解的现实问题。
政府开门“坐诊”让企业“敢扰”。云南省精准落实“厅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处长或业务人员“进企业、送政策”、推进金融特派员进园区等工作是很好的尝试和实践。政府的积极主动作为和沟通服务,把窗口靠前设置,使得更多问题能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坐诊”也进一步打消企业对政府是否愿意为企业排忧解难的顾虑。由于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需要“坐诊接诉”,也促使政府在企业“无事”时也提前主动研究为企业排忧解难和助力企业发展的问题。
政府政务公开让企业“敢扰”。有时候,部分企业会认为,遇到困难或问题如果要找政府,一定要有熟悉的人,要有“关系”才能解决问题。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误区,信息的公开不足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公平透明才能使企业“敢扰”,《云南省营商环境争创一流行动方案》中强调要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特别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将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在非涉密的情况下,政府在涉及到企业发展的各种政策、流程一定要全面公开,各种具体事项的办事人员要公开,相关事项的处理结果也要公开,从而打消企业只有“走后门”才能办事的念头,敢于“走前门”办事。
营商环境法治化让企业“敢扰”。企业在与政府打交道时,对过程和结果都是有预期的,最有保障的预期就是营商环境法治化,就是相关事项能有法可依、依法办事。法治化程度较低的营商环境,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自主权是更大的,处理相关事项的弹性是比较大的,而“人治”成分越大、弹性越大,部分企业有事就更“不敢扰”政府。云南省出台了《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让企业发展有底气、有支撑、有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路径,政府部门从原来的“要我为企业服务”转向“我要为服务企业”的主动,企业原来“咬牙切齿”才有勇气才“敢”做的事情,会成为日常大家乐于做的事情,从而形成“清亲”和谐的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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