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通三迤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彩云网评 >> 理通三迤 >> 正文
【理通三迤】“三个坚持”健全乡村治理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5日 18:17:51  来源: 云南网

  作者:善芳慧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更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为适应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的形势,应对农村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挑战,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迫在眉睫。

  坚持党建引领,激活乡村治理“神经末梢”。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治理能力关系着乡村振兴的未来前景,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必须选强配优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锤炼政治素质,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确保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乡村日常事务,发挥党员带头作用,从而赢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为乡村治理凝聚人心和力量;要激发领富能力,立足本地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在反复的学习、实践中寻找带领群众致富的新路子,让村民更富、村集体经济更强。

  坚持以人为本,稳固乡村治理“脉搏”。要涵养“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将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水平,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解决好,使基层治理真正贴近基层、服务群众,不断完善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要推动重心下移,深化民主自治,在解决民生问题、办好民生实事的过程中,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干事热情,引导村民群众自觉参与新农村建设,通过辛勤劳动改变农村面貌,为建设美好家园尽责尽力。

  坚持法治治理,筑牢乡村治理“根基”。法治农村建设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改善农村法治环境,有利于推进农村和谐稳定、持续发展。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就要定期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用法治文化引导思想道德建设,培育良好家风、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形成乡村社会新风尚;要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专业人才担任乡村法律顾问,实现“一村一顾问”,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纳子胜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