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此次穿越事件,相关调查和救援工作正在进行中。记者熊颖琪 张香梅摄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李强
16日,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布关于“6·12穿越事件”处理结果。公告称:经查,遇难者王某某死因为意外事故。遇难者遗体于6月16日11时左右,由当地组织的18名村民顺利运送下山。该事件属于违规穿越事件。按相关规定,依法对6人进行批评教育,分别给予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并支付医疗救护费用;鉴于遇难者死亡,不予对其行政处罚,上山运送遗体及在卧龙的善后处置费用目前暂由遇难者家属全额支付。(6月17日《中国青年报》)
没人说得清楚这是第多少次因违规穿越而引发的悲剧,倘若这个时候依然有驴友振振有词“不知非法穿越有风险”,甚至还在摇摇欲试,只能说要么懵懂无知,要么自欺欺人。
一头,大量的案例警示非法穿越有风险,一头景区明令禁止非法穿越活动,在“两头紧”的情况下何故总有驴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搞得非法穿越又双叒叕难杜绝?每次事件发生后,这一问注定绕不过去。
警示有风险也好,禁止擅自穿越也罢,但正如驴友所言“不代意外就会真的发生”,因为一心追逐那种所谓新奇、刺激的体验,少数驴友的冷静就有可能被侥幸取代。这也意味着,实现景区无非法穿越仅仅依靠禁止,仅仅依赖于驴友的自省自觉还不行,还需探索一些有效举措。
禁止擅自穿越,尽管三令五申,但总是屡禁不止。分析开来,违法成本不高是一个重要因素。被禁止擅自穿越的区域往往面积广阔,人烟稀少,非法穿越的行为很难被被发现,即便被发现,一般也只是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根本起不到震慑和遏制作用。因此,提高违法成本,最大程度提高驴友的“出轨”成本,是一种倒逼,也注定成为一种必然。
从目前情况看,已有一些景区推行有偿搜救,比如稻城亚丁出台规定,对于景区范围内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等户外活动及未按规定线路、区域旅游而发生事故的人员,采取有偿搜救,并且按不同区域划分,搜救费用1.5万起。具体到卧龙景区的这次搜救,相关方面专门组织一支18人的营救队伍,由于山高路险,气候多变,营救队伍徒步速度较慢,搜救难度以及因此而衍生的搜救成本也就可想而知。但从公告来看,搜救成本并未由被驴友承担,而是依然由国家买单。
站在驴友的角度,实行有偿搜救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自己探索自然和挑战自我的权利,但要看到这是非法穿越的必要应对,更是对生态环境,特别是驴友生命安全的有效保护。再说,驴友个人主观上“不听劝”甚至明知故犯,将“禁止擅自穿越”视为“稻草人”,驴友自然就要为自己的任性而行付出代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层面有必要给非法穿越救援设个槛,不妨将“有偿搜救”制度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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