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撤销的8家旅行社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雷钟哲
记者从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获悉,为了保证旅客更好的旅行体验,1月3日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公告,撤销昆明市内8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1月7日 云南网)
撤销云南云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风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臻程旅行社有限公司等8家旅行社行政许可,无疑意味着端掉了这些旅行社手中的饭碗,今后不能再从事旅游服务。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旅客获得更多更好的旅游体验出发,当然是一个釜底抽薪的举措,对净化昆明旅游环境,建构昆明旅游良好形象,起到一定的作用。
但深长思之,似乎撤销还不是问题解决的“句号”,而是一个“顿号”,也就是说,昆明以至云南在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上,还要在治本方面持之以恒加强力度、多着笔墨。
这次撤销决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旅游服务,属于法律设定的“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故而需要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获得行政许可。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决定撤销的8家旅行社行政许可,是因为这8家符合该法第六十九条撤销行政许可情形之四的规定,亦即“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那么这就存在一些疑问,当初他们获得行政许可,是蒙混过关还是把关不严?或者在取得行政许可后放松管理,使资格、资质日渐丧失,这期间出现的问题有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谓也。”这里的治,也可以理解为管理。高明的管理,就是要“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在问题没有形成前就将其苗头彻底剔除。产生上述联想,就因为昆明乃至云南旅游这些年总是出现一些不尽人意的现象,需要以问题为导向,从源头上加以解决,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旅游是云南的金字招牌,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是云南用之不尽的旅游资源,但以前云南曝出的强制购物、辱骂游客等事件,降低了云南旅游的口碑。
整治云南旅游乱象,不是处置一个两个导游,撤销一家两家许可那么简单,尤其不能搞突击,一轮整治之后,乱象又死灰复燃,而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要从认知上彻底转变,不再把旅游人次、旅游总收入看作是衡量旅游的唯一指标。二要识大势、谋大局,坚定树立“云南只有一个景区,这个景区就叫云南”的全局理念。三要壮士断腕、付诸行动,全省上下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史上最严整治措施,依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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