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丁恒情
12月25日,记者从云南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政府新闻办获悉,12月24日14时左右,陆良县大莫古镇第一中学203班学生钱某俊在教学楼二楼与同学发生冲突受伤,学校第一时间将该学生送往镇卫生院,经抢救无效死亡。(12月25日 云南网)
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正当花样年华的一条生命就此戛然而止。而有关校园暴力的话题,同样强烈刺激着公众敏感而脆弱的神经。虽然在案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已经联合介入调查,善后工作也在妥善进行中,但如何才能有效遏制校园暴力,还校园一方和谐安宁的净土,却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
学生之间的摩擦与纠纷,通常都是源于一些小口角、小摩擦等琐事。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涉及故意杀人罪的校园暴力案件中,67.44%是因琐事而起,21.74%是因感情问题引起,4.65%是为发泄个人情绪。因鸡毛蒜皮的琐事而引发故意杀人案件的比例如此之高,其中既有青少年学生“初生牛犊不怕虎”、生命尊严意识淡漠的因素,根源却在于一些青少年学生法制意识淡薄,过于迷信“丛林法则”和“拳头的力量”。
要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等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开展切实有效的法制教育迫在眉睫。一方面,要深入推进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采取知识竞赛、案例话剧表演、模拟法庭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宣教形式,把法制教育融入校园生活的点点滴滴,在潜移默化中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另一方面,学校也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规划,并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科学设置法制教育的纲目和课程,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校园暴力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或法律问题,还是一个全方位、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因此,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等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不仅只是学校的责任,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这就需要从综合治理的层面入手,努力推动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家长共同参与、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大格局,齐心协力维护校园的安全。一句话,只有把法制的光芒照进孩子们的心田,让他们彻底远离校园暴力,才能还校园一方和谐安宁的净土,才能让校园成为家长放心、孩子安心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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