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曼娟
纪法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关键抓手。唯有坚持“知”为基础、“行”为关键、“合”为目标,才能让纪法教育真正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知”是前提,要在“学深悟透”中筑牢思想根基。纪法教育的“知”,不是简单背诵条文、记忆概念,而是要深刻领会纪法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部分教育活动流于形式,把“读过文件”当作“完成任务”,把“参加培训”等同于“学到本领”,导致党员干部对纪法边界模糊不清、对违纪后果认识不足。真正的“知”,需要精准化、深层次的学习引导:既要通过专题党课、案例剖析等形式,解读核心法规,让党员干部明确 “红线”“底线”;更要结合行业特点、岗位实际,梳理廉政风险点,开展“定制化”教育。如针对行政审批岗位,重点讲解权力运行边界;面向年轻干部,聚焦职场初期纪律养成,让纪法知识从“抽象条文”变为“具体指南”,真正做到学懂弄通、了然于胸。
“行”是关键,要在“躬身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效。纪法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将纪法意识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自觉行动。现实中,一些干部“说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我行我素”,有的在政策执行中搞“变通”“打擦边球”,有的在人情往来中放松警惕,最终触碰纪法 “高压线”。这警示我们,纪法教育不能停留在 “纸上谈兵”,必须搭建实践转化的桥梁。一方面,要强化“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违纪违法案例的深度剖析,让党员干部在对照反思中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另一方面,要健全“学用结合”机制,将纪法要求融入日常工作流程,如在重大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设置纪法审核关口,让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强化纪律意识。正如有的地区推行“纪法实践清单”,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规范,有效避免了“学归学、做归做”的脱节现象。
“合”是目标,要在“长效常态”中实现知行统一。知行合一不是一时之举,而是长期坚持的过程,需要制度保障与文化浸润双管齐下。要建立常态化跟踪问效机制,将纪法执行情况纳入党员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群众评议等方式,倒逼干部将纪法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营造崇廉尚法的文化氛围,将纪法教育融入党建活动、单位文化建设,通过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纪法知识竞赛、廉洁家风建设等形式,让遵规守纪成为一种思维习惯和行为自觉。此外,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纪学法、带头遵规守纪,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带动“绝大多数”的行动自觉,形成“人人学纪、个个守纪”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