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波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国法的重要使命,其履职能力直接关乎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推进与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在法治建设深入推进的今天,学纪学法既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必修课,也是提升专业素养的核心任务,更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在学深悟透中筑牢履职根基。纪法知识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必须深刻认识到,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法律是治国理政的“准绳”,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一方面,要系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要求;另一方面,要精研国家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掌握监察权限、调查程序、证据标准等关键规定,厘清权力边界、守住程序底线。学习切忌浅尝辄止,而应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既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深刻理解条文背后的精神实质和价值取向。要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推动纪法学习入脑入心。尤其要注重克服“本领恐慌”,针对知识短板和能力弱项,主动加压、补齐短板,真正把纪法规定内化为职业素养,转化为行动自觉。
在纪法贯通中提升履职质效。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必须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执纪执法者既要善于运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又要会用法律这把“戒尺”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无论是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还是巡视巡察,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符合纪法要求。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善于运用“四种形态”,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过。要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线索移送、证据互认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纪法双施双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在自我约束中锻造铁军队伍。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成为学纪学法的表率,更要成为守纪守法的标杆。要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明白权力来自哪里、界线划在哪里,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完善内控机制,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通过学习纪法,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免疫力和抵抗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