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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彩云网评:厘清边界让教师打消顾虑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8:48:00  来源: 云南网

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让教育惩戒有力度、有尺度、有温度,成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意见》明确维护“教育惩戒权” (来源:国务院官网)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何冠军

  前不久,《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这一鲜明表态,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记者采访调查发现,实践中,仍有不少老师不敢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惩戒,惩戒与体罚的分寸不好把握,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落实还面临着一些障碍。

  教育是引导,更是塑造,必要的惩戒是实现教育功能不可或缺的保证。教师手握戒尺,才能发挥好教书育人的作用。但是,一个时期以来,教育惩戒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成为一个敏感且颇具争议的话题,有的学生我行我素,把正常惩戒当成侵权,以过激方式抗拒抵触;有的家长对孩子溺爱纵容,对老师的合规惩戒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动辄投诉炒作;而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往往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对涉事教师问责、处理了事。这些客观现实,导致越来越多的教师在违规出格的学生面前“敢怒不敢动”“有劲没处使”。《意见》的出台实施,对于纠正教育惩戒方面的不良风气,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然而,教育惩戒面对着无数不同的学生个体和观念各异的家庭父母,教师眼中正常合规必须实施的惩戒,在学生眼里可能就是故意找茬、刁难,在家长看来也有可能是变相体罚、伤害。尽管《意见》对维护教师惩戒权进行了再次强调,2021年3月起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也明确提出,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并通过列举式的规定明确了学校和教师可采取的教育惩戒措施。但是,整体上看,教育惩戒还存在着内涵形式不清晰、边界模糊等问题,实施过程中容易产生歧义,引发争议和不良后果,增加了教师惩戒的职业风险,校园里“不敢惩戒、不愿惩戒、不会惩戒”的现象依然难以消除。

  针对于此,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贯彻《意见》和《规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对其中过于笼统的内容,比如,额外的教学任务或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个课时以内的罚站、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还有训导、训诫、教导、管教等措施,进行具体化、定量化的完善,增强教育惩戒的严肃性、可操作性,防止主观随意性,消除对惩戒措施产生不同理解和歪曲解读的空间。同时,还须建立健全惩戒决定从提出实施到监督执行的规范程序,制定对教师合规教育惩戒权的保护救济机制,使每个教师行使惩戒时既能够打消顾虑、放下包袱,又能够有章可循、有规可守,确保教育惩戒的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发挥应有的教育功能。

  “玉不琢,不成器”。家长和社会正确认识教育惩戒的作用,牢固树立“爱孩子则为之计深远”的理念,携手学校和教师同心而行、汇聚合力,就能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激发教师育人热情,让教育惩戒有力度、有尺度、有温度,成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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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菁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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