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城乡绿化美化这一关乎民生福祉、长远发展的“潜绩”潜心抓实、抓细、抓到位。

作者: 自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也成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年来,云南省深入实施的城乡绿化美化行动,是云南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具体行动和美丽中国在云南建设的创新实践。
相比经济发展指标“显绩”,城乡绿化美化当属“潜绩”,看似不抢眼、不重要,但能发挥生态环保、休闲游憩、景观营造、文化传承、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多种功能,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一个地方在发展中,若一味追求显眼的经济发展指标,而置人居环境不管不顾,长远发展势必难以为继,造福于民就更无从谈起。只有一茬接着一茬埋头苦干,才能推动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取得实效、惠及群众。
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潜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格局,久久为功,把城乡绿化美化这一关乎民生福祉、长远发展的“潜绩”潜心抓实、抓细、抓到位。切不可因绿化美化行动周期长、见效慢,难出“显绩”,而选择性执行、应付式落实、象征性推进。
千招万招,抓落实第一招。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干部要深入践行“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不折不扣落实城乡绿化美化各项工作。要统筹生态、美学、人文、经济、生活等要素,系统性谋划推进、高水平规划设计、专业化种植管护,着力推进绿美城镇、绿美社区、绿美乡村、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建设,使城镇乡村更加宜居宜业宜游,让绿色成为云南城乡发展的最美底色。
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做绿美行动的先行者,不搞形式、不搞运动,身体力行做好植树造林等每一件小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感知度、认可度、满意度。同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市场主体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齐心协力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带动广大群众自己的家园自己爱、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家园自己管、自己的家园自己护,让云岭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景更美、人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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