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长假出行旅客。陈畅 摄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李万友
近日,江苏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7月3日《人民日报》)
实施“2.5天小长假”,此消息甫一出,广大网民纷纷点赞并呼吁“全国推广”。
这不止是数据上的概念,更是实实在在的福利。对于当下休息时间较少,尤其是夫妻两地分居的群体而言,多放半天假弥足珍贵,可以提前安心回家团聚,的确值得全国推广。
与国外相比,我国公民每年的法定休假时间相对不足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更需要与国际接轨,弥补休息福利不足“短板”,切实让上班族有更多的假期提升获得感。此外,“2.5天小长假”也有利于鼓励消费、旅游,社会综合效益可期。
“民有所呼”就应该“我必有应”。自从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探索2.5天休假模式”后,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贵州、福建、浙江和广东等10多个省份就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只要有地方实施“2.5天小长假”,总能引发“全国推广”的呼声,且一浪高过一浪。
当然,全国推行“2.5天小长假”,属于统一性的假期制度的调整,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平衡和考虑的因素非常多,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也很多。但只要开动脑筋特别是只要调动起上班族的积极性,什么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更何况已有10多个省份开始实施,在全国推广应该不是问题,关键就看怎么取舍。
诚如人民日报微评所言,“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无论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休息,还是试行2.5天小长假,都应和民意,回归工作本质。奋进路上,劳逸结合,该加油时不硬熬,该休憩时不蛮干,就能更有活力,走得更远。”“2.5天小长假”由“全国性试点”转变为“全国性政策”是众望所归。
说到底,政府部门有责任为上班族提供更为合理的休假制度,让更多的老百姓愿意出门走一走、看一看,体验旅游的乐趣,享受生活的美好。全国推广“2.5天小长假”宜早不宜迟,可不能总是让人感叹:那是“别人家的地方”,与我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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