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刘勋
如果想在云南收养一个孩子,你有没有这种能力可不是由自己说了算,要评估之后才能确定——省民政厅印发的《云南省收养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已于11月8日开始实施。《暂行办法》明确,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收养申请人的收养动机、年龄、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抚育计划等情况进行评估。(11月26日 春城晚报)
一个需要被收养的孩子通常都遭遇了不幸,这样的孩子属于非常典型的困境儿童,困境儿童的不幸遭遇非常值得同情,更需要政府部门给予及时充分地的帮助,保障他们能够健康成长。大量的事实证明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最好的途径就是回归家庭,任何社会福利机构都不能替代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影响,良好的家庭环境能够给予不幸的孩子最大的精神抚慰和物质保障。
收养并不是简单地将孩子移交,因为关系着被收养孩子的切身利益,民政部门务必要对收养人进行全面的考察审核,让遭遇不幸的孩子能够进入各方面都优秀的家庭,这完全符合全社会对困境儿童的良好祝愿,更能最大限度保护被收养孩子的切身利益,保障其健康成长。《云南省收养能力评估暂行办法》明确了收养申请人的收养动机、年龄、健康状况、道德品行、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受教育程度、抚育计划等评估标准。这些可以说是保障被收养孩子健康成长的软硬条件,民政部门在考察收养人时不能过多考虑其经济条件,物质上的富足固然重要,但是不代表收养人一定能够抚养教育好孩子,而是要更多地考虑收养人的文化素养、道德品质,是否有充足的精力和时间抚养教育孩子,同时要坚决将那些别有用心甚至会伤害孩子的收养人拒之门外。
能否给孩子选中优秀的家庭关键就在评估环节,《暂行办法》对评估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设置,程序可以说是比较完善了,只是还应该建立严格且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坚决防止评估过程中被人情、金钱等因素影响,确保评估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评估结果实事求是,对于履职不力或不廉洁的行为要坚决追究其法律纪律责任。总之,民政部门要对被收养的孩子负责到底,保障《暂行办法》规定的回访跟踪机制被真正贯彻执行,不能对影响孩子成长的情况后知后觉,更不能选择性失明,要以高度的悲悯情怀和真诚的爱心保护被收养的孩子,扎实全面地履行法律及《暂行办法》规定的所有动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回访跟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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