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论是初出校门创业的“菜鸟”,还是久经产业沙场的“老将”,谁愿意向母校捐赠1100万元,谁都应该赢得舆论或公众的起码敬重,哪怕就是被母校基金会告上了法庭的当事人吴某。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渝西锋光
日前,中国矿业大学校友、镜湖资本创始合伙人吴幽通过个人社交账号公开回应“向母校捐款1100万元未兑现”一事,表示将尽快把捐赠款落实到位。
学生毕业之后走向社会,通过创业等方式有了出息,想给曾经教育培养自己的母校捐赠,这无疑是值得肯定或褒扬的好事;毕竟,现在还有相当比例的毕业生,走出校门就不认人,走向了社会就忘记了母校这个“本”,相比这样的“薄情郎”或“白眼狼”,提出捐款1100万元给母校,至少释放出知恩图报的浓厚善意。然而,世上并不是所有的好事都能做好,甚至是有的好事还不能按照预定方式去落实做成;中国矿业大学校友“向母校捐款1100万元未兑现”,似乎也就成为了一个“没有兑现的善意承诺”。目前,当事双方已就此事闹上了法庭,但是“向母校捐赠”的校友善意,却不能因为舆论的议论或喧闹而被忽略。
客观地看,无论是初出校门创业的“菜鸟”,还是久经产业沙场的“老将”,谁愿意向母校捐赠1100万元,谁都应该赢得舆论或公众的起码敬重,哪怕就是被母校基金会告上了法庭的当事人吴某。“事非经过不知难”,从来就没有谁可以轻轻松松赚大钱、赚快钱,对于1100万元这么庞大的资金,显然需要当事人经过相当的辛苦工作才能获取和完成捐赠。正因为如此,当事人吴某没能如期履行捐赠行为,但其捐赠本意值得赞赏;而且,如果他不能如期履约,不是主观故意或恶意拖欠,而是由于经济发展大环境发生变化、以及个人经济实力受到较大冲击,那么他虽然没有如期履约、依然应该被舆论承认和公众包容。
而且需要看到的还有这么几个事实情况:一是当事人吴某起初提出的是捐赠时值1100万元的比特币,被学校以数字货币没办法作为捐赠量化的标准而没有接收;二是其数字资产因为合约爆仓几乎归零,持有的股权项目由于严重的流动性危机无法退出,个人经济状况陷入巨大困难;三是在被母校基金会告上法庭之后,当事人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坐不了飞机、住不了宾馆,个人行为大大受限……也就是说,当事人没有按期履约,确实属于情有可原;而且因为没有如期履约成为法庭被告,当事人承担了相应的违约成本。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当事双方的进一步沟通,和法庭判决等司法程序的介入,“向母校捐赠1100万元未兑现”或将有一个让社会公众可以接受的结果出现。同样可以预见的是,无论最终迎来的是哪一种结果,都难以抚平社会公众对当事人、特别是对校友吴某方的舆论冲击。面对母校捐还是不捐?给母校基金会是老老实实地多捐点、还是象征性地做个样子应付一下……都可能成为校友捐赠相关热门话题。在学校及其基金会方面认为“如果对拒不实际履约的行为不采取维权行动,是对这种不诚信行为的放纵”,以及强调“接受捐赠之后,无法就合同履行行为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予以交代”,或有可能被解读为利用舆论绑架捐赠善意,没有充分顾及校友实际经济情况发生的变化,虽然可以“赢了官司”,但是却被坐实“输了情面”、缺乏善意捐赠双方都应具有的人文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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