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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宗海事件的前世今生

http://www.yunnan.cn  发布时间 2008-09-24 10:25:44 星期三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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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云南网网友 赤墨有人

  9月以来各大媒体、网络均出现对云南省阳宗海遭到砷污染的报道,且报道篇幅均较长。自18、19日以来涉及该事件的报道扩大至全国范围,从媒体关注的角度来看,该事件现在已经成为仅次于三鹿奶粉事件的重要媒体议程,地方政府稍有处理不当很有可能被媒体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一、事端初发 NGO出力不小

  关于阳宗海砷污染事件,公开报道最早见于8月份《2008昆明市环保简报第21期》中《加强区域联动执法 开展阳宗海流域企业专项检查》一文。原文内容如下:

  8月19日,我局会同玉溪市环保局、呈贡县环保局、宜良县环保局开展阳宗海流域环境专项检查……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7月16日全面停产至今……

  8月25日环境保护部的网站转载该文。同日,绿色记者沙龙也转载该文。

  绿色记者沙龙是中国较为知名的环保NGO——非政府组织,该组织曾于2004年参与组织了当时轰动一时的云南怒江大坝停建事件,可以说是环保领域的急先锋,该组织多次关注云南生态环境问题,在环境保护领域有很强大的影响力。(该组织网址www.greensos.cn)

  二、事件扩大 本地媒体率先报道

  (一)初期报道 就事论事

  8月28日,《春城晚报》着手对该事件进行采访,9月4日,就阳宗海污染事件率先发表记者署名文章《涉嫌向阳宗海排放砷 澄江一公司被勒令停产》(简称《停产》)。同日云南新闻网(中新社办)、生活新报网、云南网转载《停产》一文。原文摘要如下:

  ……

  “我们虽然有砷污染源,但我们没有排放。”8月28日,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澄江锦业”)党支部书记李光明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如是解释。他对环保部门勒令停产整改的决定持怀疑态度,极力否认工厂的砷污染源被排入阳宗海。但是,为何企业却又“乖乖”地接受了停产整改?

  ……

  李光明还表示:“在企业环境方面,我们都达标,相关环保文件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就是水池。”但是这一说法和工厂被勒令停产整改怎么也联系不到一起。

  ……

  《停产》一文对污染的源头并没有进行很深入地探究,而是指出了事件的疑点,为后续报道提供了广阔空间。

  (二)深度调查 揭露问题真相

  8月30日《云南法制报》开始着手调查该事件,并于9月12日,刊载记者署名文章《从Ⅱ类水下降为Ⅲ类水 阳宗海水质下降调查》(简称《调查》),同日云南新闻网转载该《调查》一文。17日、18日生活新报网、云南电视网、中国水网跟进转载。原文摘要如下:

  ……

  在堆放磷石膏的尽头处,葛进良指着一个大沟上散乱的塑料薄膜和一个仅有3米左右的水泥砌成的拦水槽告诉记者,“这就是锦业公司所谓的防磷石膏渗水措施了。水是从地下渗透到阳宗海去的,这么简陋的措施怎么能防止磷石膏的水不往下渗透呢?”

  ……

  据一位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透露,锦业公司的污染问题已存在多年,2007年锦业公司还被玉溪市环保局列为市级挂牌督办项目,但一直到今年6月阳宗海水质出现严重问题才停了生产。现在最大有隐患是,锦业公司生产磷肥所产生的几百万吨废渣——磷石膏就堆在工厂附近的山箐里,虽然已在环保部门的督促下以黄土进行覆盖,但废渣水会不会渗透出来,进而影响阳宗海水质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调查》一文对该事件的报道,直接指明问题出处,把造成污染的原因定格于企业生产残余处理不当。

  (三)报道隐线 政府或有不作为

  在事件舆情扩大阶段《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的文章都没有对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和处理情况进行正面报道,而是通过隐性的采访情况记录,从侧面反映相关政府部门没有正视该问题的严重性。现原文摘要如下:

  9月4日《春城晚报》报道:

  记者很想再从其他一些渠道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但令人遗憾的是,记者就澄江锦业“涉嫌砷排放一事”欲采访其环保主管单位——澄江县环境保护局时,该局均以各种理由拒绝了记者采访,该局分管副局长张同寿也以“临时下乡”为由拒绝了记者已和其事先约好的采访。

  9月12日《云南法制报》报道:

  阳宗海水质砷超标,是怎样引起的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致电澄江县环保局。电话接通澄江县环保局办公室,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说,她对情况不太了解,让记者打电话到澄江县环境监察大队问问。

  9月3日上午,记者致电澄江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说不知道情况。经办人已经出去,不知什么时候才回来,让记者以后再打电话。

  按照环保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记者又打电话到玉溪市环保局办公室,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让记者到省“九湖办”去了解情况,因为这件事的具体情况他们也不太了解。

  三、全国爆发 考验云南行政问责

  (一)全国媒体 重点问责地方政府

  9月18日、19日国家级大型媒体加入报道战团,其中重量级报道分别有新华社17日晚间发文《云南严肃查处一起水体污染事件 相关企业被严查责任人被刑拘》,19日发文《受砷污染的阳宗海全面实施“三禁”》,中新社18日发文《云南阳宗海遭污染续:周边居民生活未受太大影响》,《人民日报》19日的《云南严肃查处阳宗海污染事件 污染企业被关停》,《中国青年报》19日的《政府表彰的重点企业竟是污染大户》,《中国青年报》22日的《云南阳宗海砷污染事件 当地环保官员称不知情》。

  新华社17日通稿为客观事实报道,重点报道了云南省政府对治污采取的措施,该报道被新浪、搜狐、网易、国际在线、人民网、北京青年报等57家全国、地方媒体转载。19日跟进报道《受砷污染的阳宗海全面实施“三禁”》,该报道全国各大媒体转载。

  中新社18日发文,其报道也较为客观,主要以报道水污染后延湖居民生活困难,该文27家全国、地方媒体转载。

  其中《人民日报》的《云南严肃查处阳宗海污染事件 污染企业被关停》一文为客观性报道,并对云南省政府采取的措施进行肯定,原文摘要如下:

  ……

  9月1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事件作出通报。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白恩培、省长秦光荣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果断措施,尽快切断污染源,确保周边群众饮用水安全,迅速查明并坚决关停污染企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中国青年报》19日的《政府表彰的重点企业竟是污染大户》一文则对该事件进行了言辞激烈的问责,原文摘要如下:

  ……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2007年,因环境违法,该企业被云南省环境保护局点名通报。但就是这么一个企业,曾被玉溪市政府授予2003~2004年度玉溪“守信用、重合同”企业称号,其产品被评为云南省级优秀产品,“远销各地”。

  ……

  据悉,该企业在建厂时没有任何环评手续,“都是后来补办的”,虽然该企业负责人声称近年来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投入已超过了2500万元”,但工厂长期烟气超标排放,外排粉尘也经常超标,8万吨磷酸一铵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还没验收,就擅自投入生产。

  一位环评专家说,早在2005年,他们就对该企业“年产8万吨磷酸一铵技改项目环评”提出,由于该企业地处环境敏感区域,要重点评价厂址的环境可行性分析,看其是否符合云南省政府对“阳宗海流域环境规划的批复文件”的要求,要将水环境影响评价、固废处置评价列为评价重点,并建议对现有厂内的污水塘水质进行检测,明确排水去向及途径。

  “为什么环评没有通过就可以开工?为什么环保局已经进行了通报还没有停工?我们的环评报告语气都很严厉,但执行中,谁来监管?如果只是纸上谈兵,环评还有什么意义!”这位专家说:“如今很多企业的环保意识都是被动的,能躲就躲,能逃就逃,如果环保执法不力,一旦污染就很难挽回。

  《中国青年报》22日的《云南阳宗海砷污染事件 当地环保官员称不知情》一文更是直指地方某些官员不作为。原文摘要如下:

  ……

  在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公司,记者向澄江县政府一位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询问,该公司30多亩的磷石膏渣场上有多少吨磷石膏堆放,他说:“目前还没有这个数据。”

  “我们对此事完全不知情。直到6月28日接到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电话,7月5日,接到了阳宗海管理处的通知,才知道阳宗海砷含量超标的事。”他说。

  “我们没有任何监测手段,阳宗海的日常管理和监测由昆明市负责,我们所有的数据都是从他们那里得来的。”他说:“过去我们对砷了解不多,不知道它从哪里来,对砷的处理也很陌生。”

  ……

  采访中记者获悉,除锦业公司外,阳宗海沿湖还有不少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当记者向当地环保官员询问,为什么环评没有通过就可以开工或营业时,有官员回答:“我们不能因为企业差某个手续就把人家关闭了吧?”

  ……

  (二)地方媒体 评论并客观报道

  这一阶段虽然地方媒体也进行了一系列评论,但其影响力均不如全国性媒体,除本地受众外,受关注较小。

  1.本地媒体评论

  9月18日,云南网发表网友评论《阳宗海边的较量》,《生活新报》配发评论员文章《阳宗海变“第二滇池”该问责》。9月19日,《春城晚报》发文《阳宗海污染事件影响周边旅游度假行业》。

  2.外地媒体评论

  9月18日,荆楚网发表两篇评论《谁是滇版“三鹿事件”祸首?》、《阳宗海污染事件咋揭云南官场的短》。20日《燕赵都市报》发表评论《重塑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企业伦理》

  四、最新动态 问责与否舆论关注

  9月22日受三鹿奶粉事件影响,国家质检总局局长辞职,石家庄市委书记免职,中央政府的这一决定在全国引起较大轰动,同时网上关于阳宗海事件的舆论也不约而同地受到影响,媒体要求问责之声不绝于耳。同日路透社援引新华社客观事件动态报导,在全球发布《云南高原湖泊阳宗海遭到砷污染》。

  1.全国媒体

  9月23日,新华网发表评论《环保部门成了地方政府养的“猫”? 》,人民网转引红网网评《地方政府“三不查”、企业“三不怕”?》,凤凰网发表评论《云南阳宗海砷污染无官员致歉 当地启动问责制》,和讯网发表评论《“不知情”是更大的失职》。现原文摘要如下:

  新华网:基层环保部门不能甘于当猫,不能甘心于被养,因为捉老鼠本来就是环保部门的职责,只要有责任心,能不能捉耗子、捉几老鼠,就不能只听政府部门的。惟有如此,才算忠于职守,也才能减少一些隐患。

  人民网:到底还有多少“三不干部”和“三不企业”在继续害人?可以肯定的是,目前暴露出来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不少的“三不”们依然心存侥幸、我行我素。清查“三不干部”和“三不企业”刻不容缓。一定要强化行政问责制,出了问题必须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只有这样,重大安全事故井喷的势头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国民生命安全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2.地方媒体

  9月23日《西安晚报》发表评论《“不知情”不是卸责的挡箭牌》,《齐鲁晚报》发表评论《“环保猫”,你千万别打盹》,《长江日报》发表评论《护利的盾牌》,荆楚网《还有什么比人的生命安全更重要》。原文摘录如下:

  《西安晚报》:分管环保的政府官员,却对当地严重污染事件的原因“不知情”、“不方便说”,这暴露出地方环保部门责任意识和治理能力的缺失。我们不妨做个换位思考,如果把官员的回答换成是环保以外的其他领域,这样的回答属敷衍塞责甚至失职渎职,是行政不作为,然而在环保领域,即使责任官员真的这么说,这么做,我们也难以追究他们的失职责任。

  《齐鲁晚报》:因此,将地方政府当作主人的“环保猫”,除了奉命“打盹”外,估计再难有大的作为了。“环保猫”只有把人民大众当成自己的主人,才能与所有的“污染鼠”为敌,逮自己的老鼠,让别人去议论。

责任编辑: 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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