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尧先
政绩观是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风向标”,也是监督履职的“校准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干部政绩观是否端正,直接影响监督执纪的方向与质效。新征程上,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校准监督立场、监督靶向、监督路径,以端正履职导向赋能高质量监督。
校准监督立场,坚守为民造福的价值原点。政绩观出现偏差,监督就容易脱离群众、偏离初心。工作中若简单将考核指标作为工作导向,片面以查找问题数量、处分人次衡量工作成效,就容易出现监督“重数量轻质效”、整改“重表面轻实质”等问题,使监督偏离为民的初衷,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摒弃“数字政绩”的功利思维,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受益作为评判监督成效的根本标尺。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优先办理、及时反馈,把监督“探头”对准群众急难愁盼,让群众真切感受到诉求有人回应、利益有人守护,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果,接受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校准监督靶向,把握抓早抓小的治理重心。重显绩轻潜绩、重查处轻预防,是政绩观跑偏的典型表现。若只关注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将其视作亮眼显绩,轻视日常监督、谈心谈话、风险排查等基础性工作,一些苗头性隐患就可能逐步发展扩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破除“显绩冲动”的短视思维,辩证把握显绩与潜绩的内在关系,既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又把日常监督摆在重要位置。要精准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提醒纠偏,推动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前移监督关口、做实常态化监督,以扎实的潜绩夯实治本根基。
校准监督路径,践行下沉务实的履职方法。政绩观一旦偏航,监督就容易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基层监督中,如果仅停留在查阅台账、听取汇报层面,用书面材料代替实地走访,就很难摸清实情、找准问题,导致监督效能空转。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破除“痕迹主义”的务虚思维,主动走出机关大院、下沉基层一线,深入田间地头、贴近群众身边,从群众诉求和社情民意中发现问题线索、排查作风隐患。要带着问题下去、带着成果回来,不搞“蜻蜓点水”式调研,不做“雨过地皮湿”式检查。要带头精简冗余报表、重复台账,不把台账材料当作履职成效,以问题整改到位率、风险化解成效、群众满意度为评判标尺,让监督回归发现问题、纠治偏差、服务群众的本源。
衡量监督履职成效的标尺,是清朗的政治生态,是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纪检监察干部要牢牢树立正确政绩观,守好为民初心、抓实源头治理、深耕基层一线,以高质量监督护航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