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哲於
在乡镇工作,常听到两种“声音”:一种说“做事要快,一年必须办成几件事”,透着雷厉风行;一种说“要稳妥慎重,几年办成一件事”,透着久久为功。乍一看,前者求快,后者求慢,似乎针锋相对、水火不容。但真正到田间地头走一走,会发现群众的评价并不按快慢站队——他们只问:事情办成了没有?
效率不是“速度”的近义词。有的干部“一年办成几件事”,但件件是挂牌、刷墙、做展板,年终总结数字光鲜但却并无实在之处,看不见、摸不着,群众最终只有无感甚至反感;这种“快”,是形式主义的加速度。有的干部“几年办成一件事”,不图显绩,一年接一年地打基础、蓄后劲,虽然一时看不到大动静,但事情在往前推进,这种“慢”,是深耕细作的功夫,慢而有功。效率并不是简单的快或慢的问题,关键要看所办的事情有没有成色,群众有没有真正得到实惠。
效率的本义,是群众是否真正有了获得感。修一条产业路,从规划到通车要三五年,但若每年通一段、每年富一村,让群众眼见为实、手触可及,这便是高效;化解一件信访积案,或许跨度长、拉锯多,但随着一次次上门调解,矛盾一寸寸松动,人心一点点回暖,这也是高效。反过来,若一年办成十件事,速度虽快,却未给群众带来丝毫实惠,反而让财政资金打了水漂,这样的效率不仅不高,更是一种浪费。
作为乡镇纪检干部,我们要时常提醒自己:监督效率,不是简单地看“快慢”,而是要紧盯“成色”。对“一年办成几件事”,我们严查资金去向、核实受益群体,警惕它沦为“盆景工程”或“表面完工”;对“几年办成一件事”,我们紧盯年度目标、阶段验收等重要环节,坚决杜绝假借“久久为功”之名,行拖而不办、推而不干、懈怠怠工之实。既防“快”中的冒进与浮躁,又防“慢”中的懈怠与推诿。
基层治理事务繁杂、场景多元,既需要提速快干的劲头,也需要久久为功的韧劲,“快慢”效率缺一不可、相辅相成。群众身边的路灯损坏、沟渠淤堵、低保漏报等急难小事,容不得拖延观望,必须“一年办成几件”甚至“一月办成几件”。而特色产业培育、生态环境修复、疑难信访积案化解等长远工作,必须稳扎稳打、徐徐推进。真正有智慧的干部,善于把“几年”拆成若干个“一年”,把大事分成若干小事,一年接着一年干。快与慢,不是对立,而是接力。
基层工作的最终答卷,写在乡村的变化里,更印在群众的笑脸上。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当好基层干事的“质检员”、工作进度的“计时员”,让“一年办成几件事”不掺水分,让“几年办成一件事”不挂空挡。效率不高不可怕,可怕的是用虚假的“快”掩盖问题,用空洞的“慢”消磨信任。只有把每一件事都办到群众心坎上,才是最大的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