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刹住滥养“杀人蜂”乱象,执法部门必须及时出手,跟进治理。

图源:央视财经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何冠军
近日,消费者向《财经调查》栏目反映,网络平台上,一些商家以虎头蜂能治病为由,大肆兜售这种毒蜂,甚至有人在大规模养殖这种毒蜂,以此牟利。虎头蜂,学名胡蜂,俗称马蜂、黄蜂,具有极强的攻击性,伤人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一种七里游虎头蜂,生性更加凶残,连眼镜蛇都吃,是业内公认攻击性最强的虎头蜂品种,受惊扰时可群体追击目标达数千米,被当地人称为“杀人蜂”。
记者调查显示,养殖虎头蜂虽然打出“蜂泡酒治病”的旗号,但主要还是靠销售蜂蛹盈利,虎头蜂蜂蛹动辄每斤上百元的价格令很多商家盯上了这项业务,有公司单单销售蜂蛹就赚得盆满钵满。为减少成本,饲养者多采取在自然界放养的方式,而这类蜂所带来的生态安全风险,饲养区域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风险,都被这些养殖户统统漠视。毒蜂伤人、杀人,破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一般人躲避唯恐不及,却因为利润巨大,成了一些人眼中的“摇钱树”,导致盲目滥养,已经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滥养“杀人蜂”首先有监管缺位的原因。从现行的畜牧业法规规定,到行业内部生产标准及安全规范,对虎头蜂养殖都缺乏明确具体的内容,监管也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加上市场利润空间巨大,推动一些人跟风而上,不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无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肆意养殖存在巨大危害的虎头蜂品种。其次也有认知模糊的原因,由于片面追求经济和收入增长,一些地方和人员只盯着市场价格的变化,容易把这种高收益产业视为“特色经济”,被暂时的增长和表面的繁荣所误导,忽略潜在的不良后果,造成了虎头蜂养殖产业的畸形发展。
对滥养“杀人蜂”行为,尽管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做出明确清晰的限制性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养殖危险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不但涉嫌违法,还可能构成严重犯罪。刹住滥养“杀人蜂”乱象,执法部门必须及时出手,跟进治理。一方面,要严肃查处“杀人蜂”侵害人身安全和生态环境的案件,依法追究饲养人的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形成有效的震慑效应,使心存侥幸、企图在灰色地带乘机捞一把的人悬崖勒马。另一方面,要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从养殖、运输到销售的全链条监管体系,督促网络平台加强内容审核,堵住执法漏洞,给行业发展系好“安全绳”。
在用好法治利剑的同时,也要着力推进宣传教育,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增强法律和环保意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探索安全可控的替代产业,履行好应尽的社会责任,确保民生幸福与生态保护的双赢。消费者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主动拒绝非法商品和服务的诱惑。切断消费牵引,“杀人蜂”滥养也就成了无源之水,只能走向末路。
彩云网评所登载的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欢迎关注彩云网评,投稿邮箱yncywp@163.com,稿费从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