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要先
某干部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临行前说:“假如我第一次走错路时,有人提醒我;我陷入其中不能自拔时,有人骂我,甚至组织上给我一个处分,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一个又一个的案例警示印证了这样一句话:“监督如同明灯,照亮前行的道路,让我们在迷雾中不迷失方向”。
校准方向,念好思想教育“紧箍咒”。有这样一句话“风浪越大,鱼越贵”,它反映的是一种不惧挑战、迎难而上的心理。然而,细思之,这何尝不是一种复杂的心理博弈,一种特别冒险的投机心理,无数违纪违法者在利益的诱惑面前走上不归路,就和这句话所描述的心理状况一样。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干事的“排头兵”、人民的“监督员”,应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以坚如磐石之心面对大是大非、名利诱惑。一方面,要常打党纪党规学习“预防针”,将学习作为立身之本,逐章逐句学、原原本本学,吃准吃透其中蕴含的精髓要义,做到学深悟透、常学常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抓早抓小,架起日常监督“探照灯”。作为公职人员,我们从警示教育片中看到过很多“看片人”成为“片中人”,也经历过很多身边人成了狱中人。在惋惜他们的时候,不禁反问,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难道真的没有一点预兆吗?其实细细想来,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多是曾经的“微小”问题没有及时提醒、制止,在侥幸心理下逐渐酿成大错。因此,只有抓紧抓牢日常监督,才能化“微”于无形,乃至消除祸患。要树牢“防患于未然”的意识,用好谈心谈话“利器”,及时为党员干部“把脉体检”,全面了解不同时期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生活状况,带着问题谈清“症结”、带着关心谈出“温度”、带着责任谈响“警钟”,将纪律要求讲清楚、将利弊关系说透彻,做到谈必有方、谈必有物、谈必有果。此外,要建立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平时考察机制,以考促治、以考促改,让能者上、庸者下,积极鼓励那些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担当作为;让那些庸懒散的干部无处遁形。
敢于担当,答好为民服务“民生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其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想有所作为,必须勇于担当;要以“肯干”为首、“实干”争先,“苦干”为要,不断树立想干事的雄心,增强能干事的信心,坚定干成事的决心;同时,要站稳群众立场,心系“民之所向”、解决“民之所忧”,多站在群众的角度看问题、想办法、出主意,努力成为人民群众的“主心骨”“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