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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彩云网评:“共享员工”更要“共享权益”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7:25:24  来源: 云南网

共享员工的模式总体而言是利大于弊,对于构建新型劳动模式,促进社会发展都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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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评论员 许芸翡 

  年春招市场,“共享员工”一词火了。据媒体报道,这些“共享员工”一般不和企业签订固定合同,而是与企业就某一项目进行短期合作。因有助于节省人力成本、解决用工难等问题,“共享程序员”“共享设计师”等类型的“共享员工”成为企业招聘的热门选择。此前,在央视财经也聚焦共享员工这一新型用工模式报道,很多企业采用“共享员工”模式后,人力成本降低了5%至10%左右。

  “共享员工”并非新生事物,早在2020年就已经出现,起初是为了解决闲得慌和用工荒问题,当下来看,“共享员工”模式更成为企业降低成本,员工增加收入的用工模式,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说到底“共享员工”还处于一个不成熟阶段,其问题、弊端都很明显,特别是对于劳动者来说,虽然雇主很多,但是到底哪一方来保障劳动权益,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过一则《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但是其中主要针对的是原单位派遣到另一单位的员工共用,属于企业对企业中员工利益的保障问题。而在当下,员工共享的模式更为灵活,多是求职者与企业的自由对接,关于此种模式下出现的劳动纠纷、员工的利益保障,暂未出台相关的规定,无论是职工合法权益还是企业用工风险均不明确。

  所以,在舆论场中不少人对于“共享员工”这样的模式并不认同,甚至吐槽是换了马甲的“临时工”“散工”“短工”。新就业形势下企业、求职者自然乐见更多新的用工模式,但无论何种模式都该将保障合法权益放在首位,都该是合作共赢的。今年4月份,发布的《社会化共享用工白皮书》显示,提升薪酬和福利待遇是共享员工的首要期望,但收入水平低、社会保障覆盖水平低等成为痛点。“共享员工”也应该共享福利,如何保障好共享员工的权益,让员工共享的用工模式实现最大效果,成为社会发展必须答好的一道考题。

  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对劳动市场调研,对“共享员工”模式存在问题有一定了解,尽快根据当下用工模式,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让企业有法可依,让劳动者维权有道,规避双方劳务纠纷风险。同时,也要加强劳动市场监管,对一些“黑中介”平台重拳出击,规范网络零工平台。另一方面,企业也要形成共识,共享员工模式中企业已然是最大受益者,那么就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在企业内部做好相应的福利保障机制,切不可趁机钻法律的漏洞,恶意侵害共享员工的利益,进而阻碍这一新的用工模式的发展。

  “共享员工”模式总体而言是利大于弊,对于构建新型劳动模式,促进社会发展都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且对于当下灵活就业的市场来说,前景广阔。因此,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法律法规,给劳动者撑腰,给用人单位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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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菁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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