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党组织一定要扛牢主体责任,激发人民群众内生动力,凝心聚力,苦干实干,久久为功,才能擘绘好绿美乡村宏伟蓝图。

作者:苏常育
绿美乡村建设是乡村环境、生态、民生、发展、服务等方面的高度融合,充分体现乡土性、多样性、功能性、经济性、生态性、美观性的有机统一,要把绿美为民、绿美惠民、绿美靠民的理念贯穿乡村绿美建设的始终。
但目前来看,各地绿美乡村建设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多渠道、多层次的绿美乡村建设投资体系尚未形成;绿色发展理念没有完全融入乡村建设规划;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缺乏创新意识和成果保护意识;措施作用有限,一些地区处于政府自弹自唱的阶段;群众参与度不高,缺乏基层组织保障和强大的民力支持等。云南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要美,就必须做深做透绿美乡村建设这篇文章;要激发好绿美乡村建设新能量,就必须扛牢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走出一条以绿色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基层党组织要提高自治能力和水平,为绿美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基层党组织是基层工作的战斗堡垒,只有扛牢主体责任,夯实基础,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为绿美乡村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群众自治机制”。十年来,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忠实践行了“人民群众的事情由人民群众商量”的民主真谛,更体现在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不断增强,充分激发了“人民群众排山倒海”的磅礴力量。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只有在基层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和基层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下进行,才能保证基层群众自治有活力、有秩序。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才能体现得淋漓尽致,绿美乡村建设的组织保障才更加坚强有力。
基层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职,激发好人民群众内生动力,耕种好绿美乡村的责任田。绿美乡村建设,每位党员干部都责无旁贷,使命在肩,要不断练好内功、守正创新,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基层群众自治的新方法新路径,全力激发群众自治内生动力。绿美乡村建设中,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以“三要三提高”扛牢主体责任:要强化思想政治意识,提高政治定力;要强能力锻作风,提高业务本领;要抓好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绿美乡村建设,群众必须全程参与,而不是干等着国家来“包养”,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基层出现的“政府干、群众看、有利益、群众上、争利益、群众犯”的状况,只有“政府主导、部门指导、乡镇主推、村委主责、群众主体、全民行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建设好绿美乡村。
绿美乡村建设,功在当下,利在千秋,是一项长期性的惠民工程。基层党组织一定要扛牢主体责任,激发人民群众内生动力,凝心聚力,苦干实干,久久为功,才能擘绘好绿美乡村宏伟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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