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是一种新的销售方式,但任何一种商业行为都不能逾越法规和公序良俗的红线之外。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斯涵涵
16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拟对盲盒销售的内容、形式、销售对象等方面作出规定。
盲盒经济是消费市场发展的一种新型方式,近些年来受到资本与部分消费者的热捧,“盲盒诱导食品过度消费”“活体宠物盲盒”“无人认领行李箱被当盲盒售卖”……万物皆可盲盒的潮流下,盲盒乱象也逐渐增多,备受诟病。
盲盒经济无序扩张,乱象纷呈,盲盒售假、饥饿营销、诱导未成年人盲目消费、盲盒成瘾等问题突出,违反了相关法规,扰乱了市场秩序,刺激冲动、负债消费,对稳定的市场环境和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次“官方”出手,出台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整治盲盒乱象很有必要。
盲盒新规彰显全方位管理。从“药品、食品、动物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到“盲盒促销不得诱导超量点餐”,还有盲盒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抽取概率需对外公示等等,新规征求意见稿对盲盒销售的内容、形式、销售对象、价格、退货、投诉方式等多方面均作出规定,这种全链条式监管划定了盲盒经营红线,有利于相关各方依规办事,堵住监管漏洞,规范行业发展。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成为盲盒新规的一大亮点。盲盒的不确定性、不规范性,超出了未成年人的认知、判断能力,为此小小年纪“一掷千金”购盲盒的新闻屡见报端,引发消费纠纷,影响孩子们的价值观、消费观。意见稿拟规定,盲盒经营者不得向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盲盒。盲盒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提示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购买盲盒应取得相关监护人同意。并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出台保护性措施,对小学校园周围的盲盒销售模式包括距离、内容等进行具体规范。此举可以让更多商家和家长明白自己呵护未成年人的职责、义务之所在,有助于纠正违规营销、非理性消费等不正之风、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盲盒是一种新的销售方式,但任何一种商业行为都不能逾越法规和公序良俗的红线之外。法治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石,法治社会不允许盲盒经济出现盲区。意见稿既是对规范盲盒经济的民意回应,也是提高监管效能的时代要求,势在必行。
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在持续“纳谏”中,专家、企业和消费者等相关各方不妨积极参与,提出合理建议与诉求,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引导理性消费,量力而行。只有盲盒规则订立得越全面越细致,其效力便越大,市场公平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得到有力保障,盲盒经济发展方能兴利除弊,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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