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胡蔚
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创造的“火种”,事关长远发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发明创造者的应得利益,就是保护创新创造的活力之源,最大限度激发人们的创造力和创新热情,从而在根本上提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再怎么严格都不过分。只有最严格的知产保护,才能培育出最具有活力、最蕴藏潜力的创新沃土。以云南为例,日前,当地再度出台《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18条措施》,将知识产权保护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紧要的位置,传递出更加严格、更加全面、更加管用的保护信号,全力为知识“护航”、为创新“赋能”,这是对知识产权创造主体的更大激励。加上先后制定出台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相信促进尊重创新、崇尚创新、保护创新的思维观念必将更加深入人心,为高质量发展厚植创新根基。
知识产权保护是基础,通过保护促进创新是目标。一方面,要把知识产权保护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对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侵犯;另一方面,要鼓励各类主体勇于创新、加大创新,涵养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活力,创造出更多关键核心专利和高质量高价值的知识产权成果,并且能够推动更多成果向价值转化,既让创造者获得理想的丰厚回报,也能够进一步增强在科技创新尤其是前沿领域的竞争力,在知识产权建设中大步向前。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如火如荼,全球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创新引领发展作用更加凸显。随着国内外形势的日益变化,知识产权保护也会不断面临新环境、新任务、新挑战。各地唯有更加正视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在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过程中持续推进动态调整和演化完善,使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深度与效果,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需要相匹配,把知产保护作为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让创新精神绚烂绽放,结出更加丰硕的实践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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