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王琼梅
随着疫情态势向好,旅游市场进一步加速复苏,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315国道的U型路段以独特的地形和独特的景色成为游客争相打卡拍照的“网红胜地”。景色虽美,部分游客的打卡行为却一点都不美,他们用誓与风景争个高低的决心在道路中间“摩拳擦掌”,或站或坐,摆出各种姿势拍照,全然不顾来往车辆,面对交警的巡逻喊话,部分游客依然我行我素,拍的不亦乐乎。
一些游客之所以要以身试险,拿命拍照,无非是追求更刺激的体验、呈现更别致的视觉效果,以在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多获几个赞,用到此一游的“证据”来当炫耀的资本,归根结底,还是流量驱使下的虚荣心在作祟。
这类“为流量不怕流血”的行为,于个人而言,是漠视生命,置个人安危于不顾;于社会而言,是助长妄视法律的不良风气,置道路安全于不顾。无论哪个层面,都是在触碰法律法规的红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近年来,拍照打卡由最初分享生活中的“小确幸”“小美好”逐渐变味,成为盲目跟风、博眼球赚噱头的手段,货运铁道、茶卡盐湖天空之镜、粉黛花海、甚至是电视剧取景地的民居,打卡者们蜂拥而至,破坏环境,践踏花海,骚扰居民,留下垃圾遍地,不管人潮拥挤,美颜相机一开,滤镜一加,就是人间天堂,众人羡慕的“诗与远方”。正如美国传播学家戈夫曼的“拟剧理论”所言,人际传播的实质是人们利用符号进行自我表演的过程。如若把朋友圈、微博等平台看做一个舞台,每一条发布的内容都可以看作是精心设计的表演形态,打卡者就是通过“理想化表演”塑造出个人形象。但在生命和规则的面前,一张照片带来的流量和虚荣感,孰轻孰重,想必答案是毋容置疑的。
想要杜绝此类现象,相关部门还需以制度规束不听劝的打卡者,该惩戒就惩戒,用法治倒逼行为归位,形成有效震慑;对各类旅行社也要加大管理力度,不得以“网红公路拍照打卡”为宣传噱头,以此获取经济利益;同时,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也应对类似内容进行把关,注明风险行为,减少推荐甚至禁止发布。除了借助外部力量,游客自身才是根本原因,面对网红打卡点,前赴后继趋之若鹜之前,不如多些理智和审慎,别让“网红变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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