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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楼道堆杂物顽疾,需法律法规“长牙齿”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4日 11:15:03  来源: 光明网

  原标题:治理楼道堆杂物顽疾,需法律法规“长牙齿”

  据媒体报道,7月11日,北京朝阳花家地小区一老人突发疾病。急救人员将老人用轮椅抬下楼时,受楼道里堆积杂物的影响,只能放慢速度费力将老人抬出楼。近日,记者探访多个小区发现,很多居民楼存在楼道堆放杂物的问题。一些社区曾多次进行杂物清理,但“屡次清理屡次出现”。物业管理专家称,社区没有执法权才出现屡治屡现的困境。

  楼道堆放杂物,既影响居住环境,又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清理楼道杂物的重要性无需赘言。但在现实中,楼道杂物堆积、屡治屡现并非一时一地的现象,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一问题。各方早有共识,但问题始终无法根治,原因何在?

  从表象看,部分业主心存侥幸,认为这么多年没出问题,以后也不会出问题,即使出问题也不会落在自己头上;部分业主有“占便宜”的心理,认为公共空间不用白不用,别人能用我也能用。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无执法权,只能劝导,而劝导又缺乏约束力,长此以往,楼道堆放杂物就成了沉疴顽疾。

  但从根本上讲,还是违法违规成本太低。《消防法》规定,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物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但实际上,居民因在楼道乱堆乱放杂物而被处罚的情况极少。

  社区没有执法权并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社区没有执法权,但可以及时向有执法权的职能部门反映问题。但现实中,在楼道堆放杂物往往被视为有关道德和文明的问题,而上升不到法律高度。一方面,相关部门监管力量不足、执法存在盲区;另一方面,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也不愿因此类“小事”与居民“撕破脸”。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法不责众的“破窗效应”。

  治陋习仅靠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法律法规长出锋利的“牙齿”,才能倒逼居民提升文明素养、养成文明习惯。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要重点治理“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等不文明行为。据报道,目前北京市相关部门正在开展专项整治,明确要求,对告知后仍未整改的问题,属地政府将牵头城管执法、住建、消防等相关责任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开展综合整治行动;整治完成后,将建立完善定期巡查、清理等长效机制,防止违法行为反弹。在引导、鼓励、告知不起作用的情况下,明确执法责任,加强执法力度,并着重构建长效机制,这种治理思路无疑是正确的,但关键还在于落实。北京的专项整治若能取得成功,对其他城市来说不失为一种借鉴。

  此外,还应秉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强化执法监管的同时,引导居民合理存放、处置杂物,比如为居民提供付费储物仓库、积极组织废品收购企业上门服务等手段,都可以尝试。(陈广江)

责任编辑:和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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