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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三鸣】毫不含糊地向妖言惑众者亮剑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7日 14:39:34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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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公安局通报截图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滇萍

  11月12日起,一则“大理大学留学生轮奸护理学院女生并致其死亡”的消息在网上流传;13日大理大学回应“查无此事”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16日大理警方发布警情通报证实网贴内容纯属谣言,散布谣言的王某、于某分别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轮奸”“致死”……这些关键词组合成的虚假消息无疑极具“眼球效应” 。警方通报的调查结果表明,王某某最初将不实信息发到QQ群,于某某看到后对该信息进行编辑并发布到新浪微博和大理大学超话上,煞有介事的胡编乱造,蛊惑不明真相的网民。

  只要稍加留意便不难发现,类似的网络谣言“生产、传播、加工、再传播”套路早已屡见不鲜,诸如“成都大学发生女学生被黑人强奸及学生游行”“九江学院女生被黑人强奸后自杀”“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女生遭到多名男生强奸”等等,或无中生有,或添油加醋,或以讹传讹,杜撰的事实、虚构的情节大同小异,造成的恶劣影响也无不饱受社会大众诟病。

  谣言猛于虎。形形色色网络谣言不仅滋扰了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而且给涉事各方带来极大的困扰,同时造成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人为制造矛盾冲突,煽动社会负面情绪,引发网络舆论漩涡,甚至演变成网络公共事件。诸多危害性显而易见,由此导致的极端后果也时有所闻。净化网络舆论环境、严惩“妖言惑众”者的呼声相当高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含糊、不手软、零容忍打击网络谣言,已成社会各方共识和网络执法常态。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两人为自己的造谣、传谣行为付出沉重代价纯属咎由自取,也再一次警示广大网友,无论是闲则生非追求病毒式传播快感,还是追逐点击率及其衍生的商业利益,抑或出于其他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以身试法后果很严重。

  有必要提及的是,网络谣言事件不乏谣言“二传手”“三传手”“N传手”被依法制裁的情形,这起案件中于某就是传谣的又一个典型。广大网民既要增强网络信息甄别能力,更要秉持公德敬畏、坚守法律底线,不做网络谣言的“搬运工”“加工厂”,共同呵护健康、洁净、阳光的网络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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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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