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截图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渝西锋光
大理市公安局11月16日发布警情通报称,大理某大学学生王某、郑州某大学学生于某,在QQ群、新浪微博及大理大学超话等网络平台散布谣言,扰乱了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大理市公安局分别给子王某某、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从11月12日15时网上出现相关内容,到11月16日大理警方发布警情通报,期间警方与大理大学等相关单位,通过核查情况、梳理案情,确认内容系造谣,并及时破案抓博始作俑者,体现了警方从严打击网络谣言决不手软鲜明姿态,和从严从快的办案效率。
一句看似玩笑的谣言,一经发布到网络平台,带来流量关注的同时引发民众对学校管理秩序的质疑,也带来了社会恐慌情绪。网络谣言之所以可恶可恨,在于其如同病毒般扩散蔓延,于无形中给涉事方带来损失,伤害了公众情感,消减了社会信任。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法治国家决不允许网络谣言恣意妄行。
毫无疑问,将网络造谣者绳之以法令人拍手称快,而透过警情通报的字面表述,更能让人感受“违法必究”之法治威严。身处现代信息社会的公民,在使用网络便捷技术、运用互联网提升学习效率与生活质量的同时,无疑都应该对法治红线保持着必要的警醒。既要让自己保持法治清醒,不在糊里糊涂当中违法犯罪;还要勇于尽到法治义务,敢于运用法律武器,向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事件中的网络谣言肇事者已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但他们因为制造传播谣言而必须付出的法治代价,或还不仅于此。对于本案中的两名大学生来说,他们或还将在后续的学习、生活、工作中,继续品尝网络造谣酿成的苦果。
一句网络谣言换来5日行政拘留,王某、于某所受到的法律惩罚,或应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法治镜子”。而亡羊补牢时犹未晚,只有正视法治事实,理智面对由此带来的可能后果,或才有利王某、于某痛定思痛,进而真切弥补法治短板,放下包袱走正、走好以后的人生道路。同时,用好这次事件“反面教材”,在大中小学生等青少年群体中,继续强化法治意识、规范上网用网行为,显然有利保护更多人避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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