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丫微博截图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李强
据北京青年报消息,记者4月18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获悉,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赵丹(艺名:胖丫)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时,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郭静也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月18日《长沙晚报》)
演员的世界,还真的是“你别猜,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劈腿的,打架的,吸毒的……谁知道下一秒又会倒腾出什么事情来?所以对于演员“胖丫”,郭静生产、销售假药,相信没多少人会大惊小怪,自然还会以那句“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来平复心情。
只是,假药何以能在直播、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大肆宣传和售卖,并且形成大卖热卖之势,这让人不得不奇怪。
根据法院的案情描述,“赵丹于2016年3月至10月间,伙同郭静、王某及其丈夫谷某(二人均已判刑),在未经取得药品生产、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于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路小江胡同34-36号刘老根大舞台员工宿舍等地,由赵丹、郭静、王某通过映客直播、微信等网络平台宣传‘纯中药减肥胶囊’,称该减肥药为老中医独门配方、纯中药、无副作用。”也就是说,“纯中药减肥胶囊”至少在上述平台大肆宣传、售卖了7个月。一种假药居然可以大摇大摆在网络平台上宣传这么长时间,不得不说,相关平台的嗅觉和监管部门的触角让人严重怀疑。
按理说,不管是哪一类平台,只要绷紧责任这根弦,严格审查把关,加大过程管控,不要说上蹿下跳,假药连进入都难。比如传统的报纸、电视、广播等平台,药商想要在这些平台宣传一下,必须过严格的审查机制,有没有营业执照,有没有药品许可证,有没有可以证实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用不了几问,就吓得制假者赶快闪人。
说到底,网络平台还没有重视起来、严起来。虽然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但从有的平台特别是一些直播平台运营来看,却将自己视若法外之地,要制度没制度,要人力没人力,要管控没管控,一切都是形同虚设。一直游走在法律的边缘,松垮垮的管理,必然就会导致不少负面色彩的东西乘虚而入。如此一来,有的平台难免就会沦落为藏污纳垢之地,成为“负能量”的代名词。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遏制网络平台乱象的蔓延,国家没少出台法律法规,监管部门也没少出重拳,可以说监管的力度越来越大。不过,仅靠监管部门的力量并不能将网络平台乱象扼杀,还需要平台自身的配合,以及舆论的监督等多方协作。特别是有了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还要发力于说法执法,倒逼平台不敢越法。对每一个网络平台,只有敬畏法律,才不会将自己视若法外之地,也才能自觉把法律法规的各种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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