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胡勇俊
近日,昆明60岁大叔跳河救溺水小伙,上岸后却发现自己的手机被偷,经媒体报道后引网友关注和热议。事情发生后,一知名公益机构听闻此事后,准备奖励大叔5千元的正能量奖金,但已被其家人婉拒。目前,他已重新买了一部手机,称不后悔因救人丢了手机。(12月17日 云南网)
见到溺水小伙,义无反顾的跳下河去救人,然而自己的手机却被偷,面对公益机构的奖励,婉然谢绝之后,仍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后悔。昆明王大叔的义举善行,犹如冬日的暖阳,让整个城市充满了温暖的力量,为文明增光添彩。
笔者在对王大叔乐于助人、高风亮节行为点赞之外,也对小偷趁其救人之时偷手机的行为耿耿于怀。王大叔原本是热心肠之举,面对溺水之人不顾个人安危下去施救、再到手机被盗的现实,王大叔自始至终都至情至善。但相信,作为社会各界和任何人,都不会也绝对不会容许小偷的这种行为,更不会让王大叔救人还失财。
因此,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尽快回应社会反映充分利用查找现场监控及走访在场群众等,加强侦查力量,排除破案线索,加快破案速度,尽可能以最快的速度找回被偷的手机,让好人王大叔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彰显尊重好人善举的社会态度。
另一方面,通过王大叔拒绝公益机构奖励来看,其不是为了钱财而去做好事,所以,在充分肯定这一善行义举之时,有关部门还应该通过其他途径,从精神和物质等方面,对其进行回报。比如,可对其善行义举行为进一步的挖掘,进行总结宣传,树立典型榜样,让其成为人人学习的先进;也可通过为其申报见义勇为奖等途径,为其争取相对应的奖励等。
唯有如此,才能让好人获得应有的尊重和荣誉。
其实,近年来,类似做好事者反被偷、被诬陷等之类的奇葩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每每被爆出的此类事件,都无不引起百姓对偷盗行为的嗤之以鼻和对善行义举行为的呼唤。这也从另一个方面倒逼相关部门应该对此种行为尝试建立长效的机制,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比如,既可建立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主体、公益组织为具体实施者的赔偿基金,为诸如施救者反被偷之类的行为,对失财者进行制度化的赔偿,保证施救者钱财不受损失。也可建立为好人助力之类的公益组织,或者开展此类活动,帮助做好人好事时反受损者进行维权等。只有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力量,才能让好人既不失财更不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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